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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中域名的商业价值及保护策略(1)(2)

2014-01-07 01:15
导读:保护企业域名的基本策略 注册域名后,很多公司以为万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了,这是许多企业容易犯的一个潜在错误。事实上,即使曾经为赎买域名而
  保护企业域名的基本策略

  注册域名后,很多公司以为万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了,这是许多企业容易犯的一个潜在错误。事实上,即使曾经为赎买域名而付出高昂代价的麦当劳公司,也没有完全能够吸取教训,madonalds.com和madonalds.net等与麦当劳的域名(mcdonalds.com)近似的域名又被其他公司抢注,从而使麦当劳防不胜防。那么如何保护自己的域名财富呢?
  尽可能注册本公司域名的每一种变体域名。一方面,很多公司容易忽视对变体域名的注册;另一方面,即使公司可能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但要将所有的变体域名都注册也不大可能。在现实中,企业的变体域名被抢注的情况非常普遍。尽管Amazon(亚马逊)公司已注册了多达35种之多与amazon.com相关的变体域名,但与amazon有关的另外一些变体仍被其他公司注册。amazon.net就被一家书商注册;amazon.com.cn被深圳的一家家具公司注册;Amazon公司的希腊域名amazon.com.gr被希腊一家书商注册;变体域名amazom.com被一家在线销售图书、鲜花和其他物品的公司注册,因为amazom与amazon只差一个字母,且两字母在键盘上相邻,稍不留意,极易出现错误,从而张冠李戴,这充分说明了变体域名注册的艰巨性,类似的例子及教训不胜枚举。公司的正确做法是注册能想到的每一种变体,包括打印错误、单复数、.com、.net、汉语拼音等变体域名。我国已加入了WTO,对于那些准备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而言,最好能够注册贸易对象所在国的域名,如JP(日本),uk(英国)、ca(加拿大)等,另外也应将本公司的汉语域名进行注册。
    致力于网络营销的公司,都应将变体域名的研究和注册当作一项重要的营销策略来对待。从战略角度考虑,应成立专门组织,专人负责,划拨专款,尽量注册公司的每一个变体域名。既使现在用不上,公司也可以在为将来可能的项目或产品保留可用域名的同时,防止竞争对手利用变体域名作出不利于公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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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本公司名称被其它公司抢注,双方可通过协商,采用经济补偿的办法取得域名的所有权。根据目前的法律,商标方与域名方之间的官司,特别是当双方在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经营时,往往以商标方的败诉而结束,因为域名是按照“谁先申请,谁先占有”的原则分配的。因此,由商标拥有方向域名拥有方支付一定的转让费或采用其他经济补偿方式,既考虑和照顾了域名拥有方的经济要求,又可维护商标拥有方的长远利益,“双赢”策略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本公司应积极采取域名被抢注后的补救措施。若遇到域名被抢注情况,应立即在原域名的外围进行注册,使企业至少可以拥有相当数量的变体域名,从而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利益,因为既使对方是恶意抢注,在法律上要拿出切实的法律证据也是很困难的。若是恶意抢注本公司域名,可以采取冷处理的方式,也可能使抢注者最终放弃域名。例如,几年前,航天领域中的中国长城工业公司接到香港一家公司的电传,声称中国长城工业公司的英文缩写CGWIC已被他们在.com下注册,并索要10万港币的转让费。长城工业公司沉着应对,经调查发现香港公司虽然办理了域名申请手续,但并没有交费,纯属恶意抢注,借机索要高额转让费。于是长城工业公司采取冷处理办法,对港商的无理要求不予理睬,并立即申请注册.com.cn下的域名,并密切关注.com下域名变化情况。果然不出所料,由于无利可图和无力支付域名管理费,港商最终放弃这一域名,中国长城工业公司及时在.com下申请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域名。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域名争端。现在的域名政策加大了对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既使两个公司在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当商标拥有方起诉域名方时,公司仍能用商标作为诉讼域名拥有者的有力证据,从而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域名的所有权。当然这是有条件的,首先要证明本企业的商标是独特的;其次证明本企业是一家国际著名企业;最后要证明对方有恶意抢注的嫌疑。在以上条件下,商标拥有方通过法庭取胜的可能性较大。但当域名拥有方既不对外出售域名而赢利,也不让域名闲置,而是将其用作企业站点的正式域名或入门域名,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拥有方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域名所有权。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参考文献:
  1.成栋.电子商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郭木兴.电子商务理论与技术[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2

共2页: 2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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