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网络营销的制约因素及其对策探讨(4)
2015-12-25 01:00
导读:(五)加强对网络营销的立法与监督,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 无论网络安全、网上结算还是商品配送,都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法律的不完善是制约我国
(五)加强对网络营销的立法与监督,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
无论网络安全、网上结算还是商品配送,都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法律的不完善是制约我国网络营销的一大瓶颈,因此对不利于网络营销健康发展的法律应加以完善。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立法,应制定和完善打击网络黑客、传播网络病毒、发布网上虚假广告、破坏网络设施等行为的法律,使网络成为一个安全的虚拟世界。
1.隐私权方面的立法。网络营销的发展既要保证信息公开、自由流动,又要防止滥用个人信息,因此协调国内和国际立法,可以规范收集、加工、存储和再使用个人信息,以保护个人数据的隐私权。
2.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网络信息是一种知识产权,我国应将网络信息的保护纳入版权法保护范围之列,禁止擅自出版、复制、发布他人的网上信息。网络的全球性以及网上商标的使用,使传统商标法保护的地域性、范围和商标的侵权形式不适应网络营销的发展,有必要对现行的商标法进行调整。互联网域名具有电子商标和商号的识别作用,由于其唯一性不断发生冒名占位的情况,使企业的无形资产遭受巨大的损失,有必要制定统一的法律,加强对域名的保护。
3.进出口关税和国内税方面的立法。由于咨询、设计等服务以及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电子书刊等产品都可以通过网络传至客户的终端而达成交易,使大量税收在网上流失。这种无形的交易方式对征收海关进出口关税和国内其他财政税收产生政策和管理方面的新问题。因此需调整海关和整个税收体制,以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