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产保险的整合营销策略分析(2)
2016-05-01 01:05
导读:卫星险种开发策略。卫星险种是以一种功能为基础,由此派生出多种功能的险种。这在国外比较普遍,中国也有为数不多的这种类型。如华泰保险在2005年
卫星险种开发策略。卫星险种是以一种功能为基础,由此派生出多种功能的险种。这在国外比较普遍,中国也有为数不多的这种类型。如华泰保险在2005年1月推出的华泰理财保险0512A(两年期)产品,是一种“固定收益+家庭财产保障”的新型财产保险产品,兼顾了保险与收益两种功能。可以预见,卫星险种在今后将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价格与成本策略
1.降低偏高的经营成本。财产保险的价格由三部分组成:纯保费、风险附加保费、费用附加保费。其中费用附加保费包括财险公司的管理费用等。降低财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无疑会使得产品的价格更富有弹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科技运用到财产保险的日常办公中,包括网络保单等等,这些技术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财险公司应该从管理费用着手,尽力降低办公费用。
2.降低产品价格。除经营成本外,还有其他方法可以降低财险商品价格。目前保险市场上很多财产保险产品都是格式化菜单,财产保险条款固定,方案之间的可选择性小。如果能设计出几个保险共享一个保险金额方案,在增加顾客选择的同时,亦降低了产品开发和管理的费用,一举两得。此外,如加快产品更新,实行分别定价策略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顾客对价格的关注程度,增加产品销售的机会。
(三)渠道与便利性战略
1.渠道便利性的内涵。财产保险是一种服务产品,在销售中必须有投保人的参与。因此,在渠道中,不能以传统的营销观点来建构,而必须考虑到便利性,即潜在顾客认知的便利性(顾客了解和认识产品所预计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决策的便利性(顾客做出购买或决定使用产品所预计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交易的便利性(顾客交易过程中预计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享受的便利性(顾客享受服务的核心利益所预计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和售后服务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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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渠道的构建。营销渠道应整合传统销售渠道和新兴销售渠道。国内财产保险行销的传统渠道战略主要包括直接推销和间接推销。直接推销是指由保险公司的专职业务员对保户直接开展业务;间接推销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人,即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来开展行销业务。这两大传统销售渠道各有利弊:前者的优点是能够充分发挥保险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经营技巧,提高保险的业务质量;但其缺点是不足以争取到大量保险业务,在销售费用上也不合算。后者的优点是可以扩大销售的覆盖面,增加销售量;但其缺点是容易发生中介人为谋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损害保险人经营利益的风险。因而,财险公司仅仅依靠传统销售渠道是不够的,还需要补充结合新的营销渠道,如电视营销、电话保险、网络保险等渠道。这些营销方式,被西方营销学家统称为“直复营销”。直复营销就是指营销者通过目录、报纸、杂志、电视、电脑等媒体直接向顾客提供信息,通过获得顾客的回复信息达成交易。
(四)促销与沟通战略
整合营销强调与顾客进行平等的双向沟通,清楚消费者的真正需求,把自己的真实资讯如实传达给顾客,并且根据顾客信息反馈调整自身,如此循环,实现双赢,彻底摒弃那种“教师爷”式的、强加于他人的保险促销行径。财险促销必须建立在客户数据库基础上,同客户充分沟通,如此制定的促销计划才能有的放矢。为此,国内财险公司可借鉴美国学者舒尔茨在其著作《整合营销沟通》中谈到的数据库营销,即营销者试图通过建立消费者个人档案的方式,把有关消费者的资料建立敏感数据库,按不同的方式将信息传递给消费者,随时将消费者的回复记录在数据库中,并根据这些资料调整、修正其传播(或沟通)计划,达到有针对性的促销。在促销方式上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如广告促销、人员促销、公关促销等。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参考文献:
1.郭颂平著 .保险营销[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