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外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干预政策(3)
2016-06-25 01:02
导读:向住房需求者提供财政补贴 除了对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补贴外,政府对价格的影响还表现在对购房或租房者进行直接补贴,降低他们所承担的实际住房价格
向住房需求者提供财政补贴
除了对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补贴外,政府对价格的影响还表现在对购房或租房者进行直接补贴,降低他们所承担的实际住房价格,对住房需求者补贴最常用的手段主要是免税减税和现金补贴。与对开发商的供给补贴相比,住房租金补贴有三个显著的特点:第一,避免了对住房市场的直接干预,不会给市场运行带来障碍,不会产生降低市场效率的副作用;第二,这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可以使国民平等的住房权利得到较为公正的实现;第三,对不同收入者区别对待,更能体现倾斜政策,并能适当减少财政支出。从各国的房地产政策实践来看,二战后由于战争等原因使得住房短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房地产市场上最主要的矛盾是供给不足。因此,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政府对房地产价格的调节主要是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优惠和补贴来刺激供给并降低价格。当住房的供给增加到了一定程度,住房租金补贴由于以上提到的几个特点就显得更加有吸引力,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纷纷把补贴重点向购房者和租户转移。随着20世纪70年代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由住房短缺变为贫困者的住房支出在其收入中比重过大,美国1968年的住房和城市发展法突出了对住房需求者提供补贴的思想,而1974年的住房与社区发展法中的租金援助第8条款更是取代了1968年住房法的补贴计划,把联邦住房援助从住房供应者转向需求者。
综上所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调节的侧重点由供给方转移到需求方。这种转变的内在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供求矛盾发生了转化,由供给极度短缺到需求相对不足。政府对房地产需求的补贴正是顺应了这一变化。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在于需求不足,特别是商品住宅需求不足使得个人购房增长率下降,商品住宅空置率上升。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2005年10月末,全国商品住宅空置面积6204万平方米,全国空置率已达到26%。然而,政府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价格干预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到供求矛盾的转换,在城市经济适用房的实施上采取了补贴供给方的政策,在土地转让、税收等方面给开发商以补贴。这样做的后果是无法将购买者区分开来,出现了“开着奔驰排队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不满。根据国外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政府的价格调节政策应当向需求方倾斜才能更加体现国民平等的住房权利,实现政府收入再分配的目标。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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