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人的要点和意义学毕业论文(2)
2014-08-22 01:11
导读:生态人是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的同一体现,是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综合的体现。每一个具体的人、个体的人,既生活在“主、客二分法”所规定
生态人是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的同一体现,是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综合的体现。每一个具体的人、个体的人,既生活在“主、客二分法”所规定的人类社会之中,也生活在“主、客二分法”所规定的自然界中;既与其他人发生联系,也与自然(包括动物、植物、各种环境要素、各种自然资源及江河湖泊等生态系统)发生联系,人的本质是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的同一。
(二)生态人是日凡人,生态人在人类生态系统中既可以是主体也可能成为客体
生态人不同于“经济人”、“社会人”和“主体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般的生态人并不是理性人,而理性的生态人才是理性人,无论是一般生态人还是理性生态人都既可以是主体也可能成为客体。“主体人”模式将人拔高或升华为比上帝还要高的、不可能成为作用对象或客体的“虚幻人”;而“生态人”模式将人从不可能成为作用对象或客体的“虚幻人”转变为存在于人类生态系统中的、既可以成为主客也可能成为客体的“真实人”。一方面,理性生态人是具有生态文明观和生态文化的进步人士,是从各种现实人中抽象出来的一种法律人理想模式;另一方面,生态人是可以观察、评价的具体人,是受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制约的、能力有限的人,是既可以成为主体也可以成为客体的普通人。生态人既要熟悉和作用于自然,也要熟悉和作用于其他人,还要熟悉和作用于自己。在人与人之间,人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一些人既对别人发生熟悉和作用,也被别人熟悉和作用,即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互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状态;在人与自然之间,人既要熟悉和作用于自然,人也受自然的影响和作用,即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互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状态;在自身内部,生态人的思想与身体相互作用,生态人需要熟悉、作用和改造自己,即人本身既是主体和客体。生态人处于既可以作用别人或自然物也受别人或自然物作用的位置,它不像神和上帝那样可以摆脱任何限制、约束和控制,任何生态人都既可能成为作用和改造其他人和自然的主体,也可能成为被其他人和自然作用和改造的对象即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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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人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特征与当代
哲学和行为科学中的人、主体和客体的概念十分相似。从发展的历史观看,主体和客体都是历史的范畴和发展变化着的。马克思指出:“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消费中,物主体化。”[1]主体与客体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人既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客体,动物、生态系统等自然物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主体,作为主体的人可以对象化,作为客体的动物和生态系统也可以非对象化。主体客体化或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它们相互条件、互为媒介,人们就是通过这种运动形式不断解决着现实世界的矛盾(包括人与自然的矛盾和人与人的矛盾)[2]。
例如,当我们说某人A发起(或实施)某种行为、拥有(或所有、使用、占有、享受)某种利益(或权利、权力、资格、事物)时,某人A是主体;当我们说某人B成为某种行为的作用对象或别人利益的载体时,某人B是客体。一个生态人既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客体,主体和客体是对等而共存的关系。例如,某人A用刀打击某人B时,A是主体,B是客体,但B仍然是其被A侵犯的人身权的主体;当B还击A时,B是主体,A是客体,当A仍然是其所有物刀的主体。总之,主体和客体不再是区别生态人和其他自然物的概念和标志,而是表示生态人和其他自然物的关系状态的概念。
生态人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人或人的意志、人的精神,而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人。生态人模式与当代社会学和哲学中的凡人方法学中的人的模式十分相似,生态人就是日凡人。当代社会学的一个重大进展是将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回回到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人即日凡人,而真正开始这一社会学思维方式革命的是加芬克尔(Harold Garfinkel)等社会学家提出的凡人方法学(ethnomethodology)。(注:“凡人方法学的主要价值是在方***上的贡献,并且是在方***中最根本的题目──思维方式上实现了转变。……当代社会学的很多理论观点是在凡人方法学实现的思维方式转变基础上建立的。凡人方法学掀开了社会学理论的新篇章,它在社会学视野里实现了孔德希求的精神革命。因此,可以把凡人方法学看做社会学史上的一个新里程碑,它是传统的现代社会学转向反传统的后现代社会学的重要标志”;“凡人方法学开始的社会学思维方式变革,在当今已经演化成汹涌澎湃的社会学理论革命,各种反传统的社会学理论风起云涌,在短短的几十年内谱写了无数令人震撼的学术篇章。一部部别有洞天的振聋之作相继而来,一篇篇另辟门路的发聩之说呼应而至。社会学进进了万紫千红、繁花似锦的春天,似乎到处都是新风景、新境界”。以上引自刘少杰著:《后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0∽51页。)“凡人方法学把社会学看成凡人的活动,迈开了社会学从神化转向人化的一步”;“凡人方法学明确主张要用日凡人或普通人处理日常生活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现象,不仅社会学最基本的研究对象是日常生活,而且社会学本身也是一种日常活动,这个观点使社会学放弃了作为客体对立面的主体地位,社会学家及其社会学研究活动不再具有二元对立论思维方式中的那种主体性;他不仅仅是个在社会生活之中的观察者、反映者、辨析和评判者,一个构造者、整理者和实践者,而且更为重要的他还是一个在日常交往中的受动者,在其开展研究的过程中不断接受着来自对象主动作用的被作用者,是一个被研究对象能动地指向、理解和评价的对象”;“在凡人方法学中,社会学(家)不再是尽对的主体,而是日常生活中的凡人。凡人总是在具体条件中存在的,凡人既是能动者又是受动者,既能思又被思,既他思又我思。”[3]凡人或生态人生活的世界是一个被传统的“科学”、政法、宗教、经济、哲学和法学遗忘的世界,由于这些文化形式或专业形式都是主题化的活动,都信仰“主、客二分法”的范式。而“日常生活世界或凡人世界是真实的人的世界,这里没有科学世界、生产世界和其他主题化世界里的主体和客体二元对立关系,甚至也没有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主体与客体一样,都是在相互对立中才能界定、才能成立,不论哪一方,只要有一方的界定发生变化,另一方也必须随之变化。在凡人方法学里,主体与客体都变成了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