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谈盗窃犯罪的立法完善(2)

2014-11-15 01:59
导读:3、应将盗窃珍贵文物的盗窃行为设立单独的刑法条文 珍贵文物具有特殊性,一般不能直接用数额其价值,而现行刑法典将其与盗窃其他一般财产合并规定

3、应将盗窃珍贵文物的盗窃行为设立单独的刑法条文
珍贵文物具有特殊性,一般不能直接用数额其价值,而现行刑法典将其与盗窃其他一般财产合并规定在一个条文中,是不恰当的。一是盗窃一般财产的犯罪构成标准不适用于盗窃珍贵文物。盗窃一般财产的犯罪构成标准是“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用这个标准适用盗窃珍贵文物显然不切实际;二是盗窃一般财产量刑幅度的划分标准也不适用于盗窃珍贵文物。盗窃一般财物的量刑幅度的标准是数额大小,而珍贵文物一般难以计价。因此,应将盗窃珍贵文物从盗窃一般财物中分离出来,设立单独的条文并规定专门的量刑幅度。可以这样设置:盗窃珍贵文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至于情节轻重的划分,主要根据盗窃珍贵文物的等级和件数而定。
4、应将邮政工作职员在收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窃取财物的修改为职务侵占罪
现行刑法典将邮政工作职员在收发邮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窃取财物的,由原来的贪污罪改定为盗窃罪,立法意图是为了正确地反映本罪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的本质特征,由于窃取财物的实质是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侵犯。但本人以为,这一修改仍为不妥,应定为职务侵占罪。一是邮政工作职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身份,即属于公司、和其他单位的职员;二是邮政工作职员这种窃取行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三是这种行为侵犯的是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现行刑法典第91条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治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邮政工作职员在收发业务过程中,窃取收发人的财物,应视为对本单位财物所有权的侵犯。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5、应废除盗窃罪死刑,修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现行刑法典对盗窃犯罪规定限制条件来适用死刑,但这一仍需探讨。(1)盗窃罪是一种纯粹的财产型犯罪,其侵犯的唯一客体是财产权利,刑法不仅要保护正当公民的权利,同样要保护被告人的权利,财产权同生命权相比,后者更为重要,这是人权的精华,即便是再严重的财产损失也不能与剥夺生命权划等号;(2)盗窃罪直接侵害的是财物所有者(或占有人)对财物的所有关系,固然也会导致其他的危害后果,但究竟不是直接的,而且对盗窃罪的危害后果可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补救;(3)刑法作为一种规范,保护与打击并重,与惩罚结合,而保障人权是首要的,也是根本的;(4)盗窃犯罪猖獗有其多种原因,死刑的震慑未必能减少犯罪;(5)对盗窃罪适用死刑,不利于罪犯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罪行,也不利于积极退赃。因此,废止盗窃犯罪死刑,修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是最理想的举措。
三.补充盗窃罪立法
1.增设单位盗窃罪
现行刑法典对单位盗窃未予规定,最高人民***在现行刑法典颁布以前司法解释为单位盗窃数额巨大,恶劣,对其有关职员按盗窃罪批捕、起诉。这种将单位犯罪按人盗窃犯罪处理,固然起到了事后制裁作用,但作为一个内部文件,不能起到事前规范作用,不能有效地防止单位犯罪的发生,况且与现行刑法典的基本精神相违反,难以继续适用,因此建议增设单位盗窃罪。这是由于:一是单位组织盗窃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危害性。二是把单位盗窃犯罪按自然人盗窃犯罪处理不。单位盗窃和自然人盗窃两者之间的构成要件不同;自然人盗窃的刑罚规定难以适用单位盗窃;对单位盗窃按自然人盗窃犯罪处理,附带民事赔偿比较困难。三是对单位盗窃按自然人盗窃处理,不符正当治原则。从法治原则角度来讲,单位是否构成犯罪,只能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确定,最高人民***规定的单位盗窃按自然人处理,实际上修改了自然人盗窃构成的要件,重新建立了一种新的盗窃犯罪构成要件。四是将单位盗窃按自然人盗窃处理,与整个法人犯罪立法不协调。对其他单位犯罪设立了单独的构成要件和刑罚,而对单位盗窃按自然人盗窃处理,显然会加重单位盗窃具体犯罪者的刑罚。
上一篇:论市场治理法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