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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悬赏广告(7)

2015-05-22 01:10
导读:这第二种观点,以为窃贼可以通过声称盗窃物为拾得,从悬赏广告中获得正当利益,这样会助长社会失窃现象。因此应认定悬赏广告无效。诚如上述观点,

这第二种观点,以为窃贼可以通过声称盗窃物为拾得,从悬赏广告中获得正当利益,这样会助长社会失窃现象。因此应认定悬赏广告无效。诚如上述观点,假定这个物品确为窃贼盗得。窃贼追求的是高利益和低风险。在此篇文章的前面已提到悬赏广告的赏金普遍低于遗失物本身的价值的,窃贼为何要将已得手的高价值的物品往换取相对价值较低的赏金呢?而且还要冒着东窗事发的危险。他完全没有必要如此做,也决不会如此做的。因此,公布悬赏广告无效和减少社会失、窃现象是尽不相干的。


七、结语:
在本文中,笔者试举了三个有争议的悬赏广告的案例。而后,了悬赏广告的概念及对其性质的不同观点和其特征。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说明确定悬赏广告的性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意义。固然要约说也有所漏洞,但我们应看到任何社会制度都不可能是无懈可击的。我们应把此类情况作为例外来处理。笔者以为认定悬赏广告有效是本着民法中老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的,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当事人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吸收国外的立法经验,并维持民法体系的***。

*四川大学法学院99级
① 《债法总论》 张广兴 出版社 1997 59页
② 《债法原理》第一册 王泽鉴 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7月 259页
③ 《民法债编总论》 王泽鉴 188页
④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 王家福 法律出版社 1991 272页
⑤ 《民法学原理》 张浚浩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209页
⑥ 《民法学原理》 张浚浩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210页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⑦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 王家福 法律出版社 1991 351页
⑧ 《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5辑) 86页
⑨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 王家福 法律出版社 1991 259页 
⑩ 《中国民法》 佟柔 24页
11 《中国民法学评述》 刘心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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