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法研究是一个新范式吗?(3)
2015-10-03 01:45
导读:但是,苏力对法治本土资源学说的论述和研究,固然解剖了众多社会法律现象,并且对这些有重大理论价值的个案(例如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黄碟案
但是,苏力对法治本土资源学说的论述和研究,固然解剖了众多社会法律现象,并且对这些有重大理论价值的个案(例如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黄碟案、二奶继续案、乡土法律人、法律学术引证率等)进行了令法学界信服的学理解释和科学判定,尽管这些判定在经历数年后依然无法在学术上被证伪。我们依然可以发现,本土资源学说是有极大的空位和缺陷的,那就是,在它那光彩夺目的方***的背后,是遮掩不住的本体论和价值论的阙如。
苏力是一个具有诗人气质的法学家,但“诗无达诂,法有正解”,也许正是这种近乎自由散漫的诗人气质,造成了他的研究的绚丽夺目,但同时也了他对研究对象的选择和提问。在苏力那里,这种研究对象的选择往往是随意的、局部的非概率抽样而不是严格遵守随机化原则的、全体样本机会均等的概率抽样。所提出的题目固然可以覆盖他所抽到样本的全部,却无法均匀地覆盖到被他所疏忽的但是实际上却非常重要的样本。这种缺撼和题目在他最近的长篇论文《法、家庭伦理和女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