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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利法的历史发展(代序)(7)

2015-10-17 01:04
导读:六、结语 通过以上论述可见,为适应国内在引进、改良与创新方面渐次,日本积累了一整套专利方面的制度性成功经验,这一点,与我国科技发展和创新



六、结语


通过以上论述可见,为适应国内在引进、改良与创新方面渐次,日本积累了一整套专利方面的制度性成功经验,这一点,与我国科技发展和创新的道路具有相似、甚至相同的特性。同时,由于中日两国地源相邻、文化同质、法系一致,且我国有东渐西学的传统,因此,日本专利法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谋求科技创新的后进国家,在立法上具有重要的鉴戒意义。当然,对于专利制度的而言,其重要性自不待言。


我国专利法虽于最近,即2000年8月25日经九届全国人大第17次常委会最新修订,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接轨,但依然存在条文简单、过于原则和缺乏配套性制度建构与保障的缺陷,而日本专利制度从某种角度为我国专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一种具体的思路。正如读者们所见到的,我国专利法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并含附则共计条文69条,而日本仅仅发明专利的规定并不含附则就有204条,这还没有考虑到我国条文规定简洁的特点。诚然,作者并非以为条文多就是好的、完备的。但是,成文法的重要特点在于建立起遵法者与执法者之间的一种共知性、制约性关系;法律泛而不详,则未可知也。


这里必须说明的是,与我国专利法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同一在一部法典中的模式不同,日本专利制度实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单独立法的模式。鉴于我国立法模式与专利观念,这里,将日本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和外观设计法一并称作为"日本专利法",先容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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