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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探析(3)

2015-11-04 01:46
导读:在这一情况下,又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父母对子女期看很高,但是由于错误观念的存在或者客观上时间的紧迫,使得他们没有对孩子尽到教育义务,二

  
  在这一情况下,又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父母对子女期看很高,但是由于错误观念的存在或者客观上时间的紧迫,使得他们没有对孩子尽到教育义务,二是父母对自己的子女根本不想管,生活在世上只是为要满足自己的生活欲看,缺乏责任心。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爱和正确的引导。当今社会,在很多家庭中子女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自己子女看得非常重。但是很多父母存在一种错误的熟悉,以为对孩子的最大爱护和关心就是能让他们过上一种舒适安逸的生活,而对这种生活方式最好的获取方式就是努力赚钱,从而天天忙于工作、忙于做生意赚钱,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子女便会象无人照管的小树苗一样疯长,却得不到任何的修剪;子女缺乏了为人处世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便极易象树苗长弯一样走上邪路。
  父母对孩子的义务应当包含两个大的方面,一是抚养,一是教育,两个方面互为一体,缺一不可。作为家长,必须以教育子女为天职,否则就是不称职的家长。对于一部分家庭来说,父母不积极主动往履行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放任子女不良习惯和行为,孩子在家庭中得不到感情的依靠和交流,便会寻找其他途径解决自己的题目,使他养成执拗、粗野、放纵等畸型性格,在很多研究中,我们能够发现很多未成年犯在犯罪之前固然是与父母生活在一起,但尽大多数父母对孩子的需求、情感和生活状况根本不了解,他们所作的只是对孩子义务的一个方面,缺乏教育和沟通。在这种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在家庭中寻求不到父母的关心时,便会迈步于社会,寻找自己所谓的“哥们”“姐们”,轻易被坏人所利用,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欲看在家庭得不到满足时,就很可能采取犯罪的手段,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五、家庭中父母有不良习性
  
  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具有模仿的天性,父母的榜样作用对他们影响极大,马克思曾说过,“法官的行业是法律,传教士的行业是宗教,家长的行业是教育子女。”父母对其子女的教育形式不仅是讲道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平时的言谈举止、处世态度和待人接物的方式等。每一个人一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从一出生最早和父母接触,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在他们的头脑中打下深深的烙印。所以当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娼等不良恶习时,他们的种种行为都会给子女以影响,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子女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使其子女错误的以为这就是生活,并刺激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其心灵中孕育违法犯罪的种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从“题目少年”身上看到的就是其父母的题目。
  家庭是社会的基石,而青少年又是每个家庭的重心所在,在青少年的培养方面,家庭影响的重要性使其承担的责任可以说是重之又重,家庭教育在培养青少年良好人格特征上的形成和健康心理的培养方面意义重大。进步家庭教育质量,强化家庭的预防违法犯罪功能,对症下药,从家庭教育方面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人犯罪。
  
  参考文献:
  [1]张忠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
  [2]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未成年人数据手册》 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叶松庆:《当代未成年人价值观的演变与教育》 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5]陆志谦 胡家福:《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题目研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6]看月嵩:《家庭关系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版.
  [7]张荣丽 刘春玲:《未成年人的保护及犯罪预防》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8]魏久明:《世界留意的重点:青少年犯罪题目》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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