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瑕疵法律责任探析
2016-03-07 01:03
导读: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瑕疵法律责任探析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摘要:公司资本是公司享有法人资格和独立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它取决于
摘要:公司资本是公司享有法人资格和独立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它取决于公司股东如约缴纳出资。在股东出资存在瑕疵时,如何保障其他股东、公司、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让出资瑕疵股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文通过对股东出资瑕疵的认定、追究股东出资责任的法理基础、公司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责任与救济方法等诸多方面的论述,来分析公司股东存在出资瑕疵时如何解决上述题目。
关键词:出资瑕疵,违约,资本充实责任,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出资瑕疵题目一直是公司领域比较多发的题目。由于出资瑕疵直接导致法人财产的减少,大大增加了其它市场主体与之交易的风险,使债权得不到充分的财产担保。其结果不仅是对具体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同时对整个社会信用有着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一、出资瑕疵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所谓瑕疵,就是缺点。法学意义上的瑕疵,指的是标的物的外形、质量和效用等诸方面有缺陷,不符正当定、约定或通用的标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公司章程以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以及在公司增资扩股时没有按增资协议缴纳出资等情况,即是出资瑕疵。具体包括拒尽出资、迟延出资、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常见情形。[1] 在实践中形成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有: 1、未足额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