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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贿犯罪中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6-07-12 01:07
导读:法学论文毕业论文,论行贿犯罪中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大量范文样本:论文摘要: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改革和体制改革的转型时期加之各种法规规
论文摘要:由于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改革和体制改革的转型时期加之各种法规规定不尽完善,不尽公道,致使各种违法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尤其以钱权交易为甚。但是笔者发现在查处的各种行贿和受贿犯罪中行贿行为很难被查处。笔者以为这与刑法中规定的行贿罪中的附加条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关。因此本文就此开展论述,在文中从两个方面具体的阐述了作为行贿罪中的附加条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设置不公道。提出只要是谋取 利益不管“正当”或“不正当”均应定性为犯罪,之中的两个方面分别是:一、从犯罪的本质特征进手说明“为谋取正当利益”进行行贿也为犯罪,同时提出“为谋取正当利益”行贿也有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从现行刑 法的行贿罪打击不力,取证难,查案难,进手指出当前刑法的行贿罪的附加条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设置不公道性。最后,综上所述充分论述将“为谋取正当利益”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均定性犯罪的可行性。提出建议,对我国的行贿罪作出立法构想即做出如下定义: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职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对于行贿罪的法定刑法,笔者赞同倾向于轻罚论。关键词: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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