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制度的功能缺陷及完善学毕业论文(3)
2016-09-01 01:03
导读:(四)对民事再审的审查程序和审理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其理由本文前面已有叙述,这里不再赘述。笔者以为,审查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1?受理再审申请的
(四)对民事再审的审查程序和审理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其理由本文前面已有叙述,这里不再赘述。笔者以为,审查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1?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可规定为生效裁判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以避免多头受理和原审法院对原审案件所形成的固定看法。2?审查的内容和期限。既要规定审查的实质要件,又要规定审查的形式要件,同时审查期限应比上诉立案审查时间相对长一点。3?原审法院的预备工作。4?审查的方式。审理范围应规定为在不服原审裁判的请求内。一方面,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要求;另一方面,假如实行“全面审理”,对当事人对原审裁判无异议的部分进行再审就会带来重复劳动,降低诉讼效率,增加诉讼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