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防范权力***的措施学毕业论文(2)
2016-10-18 01:16
导读:近几年来,围绕加强监视机制建设固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从全局来看,还缺乏一个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缺乏一整
近几年来,围绕加强监视机制建设固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从全局来看,还缺乏一个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视制度和措施。例如,有的监视部分互相摩擦、互相制肘,使监视作用互相抵消,降低了监视的整体功能;有时对同一社会行为实行多头监视、重复监视,浪费了人力物力,影响了监视的效率;留有大量的监视“真空”,使社会运行过程不能受到有效的监视;现有的一些准则、规定、制度在数目上不算少,但对权力***的约束力很小,远未达到法律上应达到的强制性程度。此外,监视机构分散,缺乏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整体配合差,领导关系与监视关系合二为一,难以发挥应有的制约力和整体监视效能。上述种种原因,造成制约权力的机制较“软”、较“虚”,致使一部分把握实权的权力机关和权力行使者,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监视,有的甚至处于失监的状态,从而导致个人或集体违纪案件不断发生。
因此,为了确保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加强监视机制建设,以监视保廉,从而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权力运行机制,塑造一个勤政、廉洁、高效的人民政府形象。当前,我们要完善监视机制,尤其是要加强监视机制的总体协调,强化以权力互相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视机制,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权威性的监视机构。首先,要加强监视机制的总体协调。目前,我国的状况是监视机构分散,关系没有理顺,缺乏同一协调。我们要通过明确划分各种监视机制的功能和责任,重视监视系统的层次性和明确划分不同层次监视机制的职责权限,加强监视的总体规划和避免各种监视机制的相互碰撞,进而使各种监视机制既能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能发挥监视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大监视系统的协力。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加强人大、政协对党政机关的监视;要重视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监视,使“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制度”等监视措施真正发挥作用;要强化职能部分的监视,使得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视检查名副实在,切实解决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题目,防止个人说了算和个人专断;要全面推广和落实“两公然一监视”制度;要把群体监视的威力性与***监视的曝光性有机结合起来。总之,正如***同道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夸大指出:“在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要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的监视,加强人民群众、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我们党的监视,建立健全党内和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视制度”,从而形成强有力的监视网络,发挥监视的整体效能。其次,要强化以权力互相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视机制。从反***斗争中揭露出来的大量违法违纪案件看,很多***分子作案手段并不高明,但却为所欲为,畅通无阻,屡屡得手,一个突出的原因就是有些单位和部分疏于防范和治理,内部监视制约机制不健全,监视不到位,制约不得力。强化内部监视制约,核心是强化对权力的监视制约,关键是干部权力不能太大、太集中。不能把具有相互制约的职责和权力集中于一个部分或一个人,权力应进行适度分解和有效的制约,改变一个人说了算的权力结构。对掌管人、财、物等轻易产生***、滋生不正之风的重要岗位、环节和部位,在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的同时,还要加强岗位内部的制约机制建设,强化业务和分工的制约,制订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不经过有关权力运行的制约程序,权力就不能生效,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格式。也就是说,要以权制权,即通过在个人、群体和不同机构中公道配置权力,达到权力的相互启动与适度分散及平衡。当一种权力的行使超过其正当限度时,就会引起相关权力的自行制约与限制,这样一种权力制衡机制应包括规定权力实施的程序和标准、权力行使各个环节上的互相制衡、政务公然、财产申报、离职审查和地域交流等制度。最后,要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高度权威性的监视机构。我国和国外监视实践证实,要实施有效的监视约束,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高度权威性的监视机构。这一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其独特的监视使命,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遏制***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正如***同道指出,加强监视,“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视检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