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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同一商标注册要件研析(4)

2017-01-02 01:19
导读:除申请撤销外,第三方还可声称商标注册自始无效,其事项也分尽对和相对两种。尽对事项包括注册违反了法律关于注册主体与尽对禁止注册要件的规定,

  
  除申请撤销外,第三方还可声称商标注册自始无效,其事项也分尽对和相对两种。尽对事项包括注册违反了法律关于注册主体与尽对禁止注册要件的规定,或申请属恶意;相对事项主要是与在先权产生冲突。若在先权人意识到后一商标的使用并默许,则连续使用五年后,在先权利人将失往异议权。注册无效的效果是商标被视为从未注册,无效注册期间所产生的侵权纠纷也将依此原则处理,但已完成的交易或已被执行的裁决不受影响。
  
  参考文献:
  [1] Isabel M Davis, The European Trade Mark Litigation Handbook (eds.), Sw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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