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托法律保障机制研究(3)
2017-01-16 01:07
导读:今年初,针对地方性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这份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签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
今年初,针对地方性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这份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签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治理题目的通知》规定,纳税人通过符合有关规定、且经税务机构确认的公益救济性公益组织进行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政策,在缴纳所得税之前扣除,并将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权限下放到省级财税部分。从该通知的政策导向来看,国家鼓励公益事业发展,只是税收优惠的范围还未扩展至公益信托领域。因此,笔者建议纳税人向公益信托部分捐赠金钱或实物之价额,应在缴纳所得税之前予以扣除,并且公益信托部分对因治理信托资产而产生的增值给予免税优待,只有这样才能解除捐赠人与公益信托部分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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