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价值分析(3)
2017-01-20 01:08
导读:第四,技术因素。罗马法的立法形式灵活多样,技术发达,并且十分重视法学家的作用。罗马国家的立法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同一。其主要特点:其一
第四,技术因素。罗马法的立法形式灵活多样,技术发达,并且十分重视法学家的作用。罗马国家的立法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同一。其主要特点:其一,原则性产法,主要是设立专门的立法机关,并严格按照立法的程序进行立法;其二,灵活性立法,主要是通过最高裁判官的司法实践与法学家的活动来进行。罗马法的立法进程重视司法实践与最高裁判官的作用,使得罗马法具有较强的时代适应性。国家赋予某些法学家的解答及著述具有法律效力,则促使罗马法内容充实丰富,并且具有较高的理论内涵。罗马法发达完备的另一关键因素是立法技术发达。罗马法确立的法律概念和术语以及原则和制度,不仅以精湛的理论为依据,而且用语正确、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为罗马法成为世界性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罗马法的鉴戒价值
法学的宗旨在于用的研究抽象、概括或出法的一般或特殊,并用以指导现实的世界。两层含义包含其中:其一,法学研究的最低层面,即要研究出法的史学价值;其二,法学研究的最高层面,即要研究出法的鉴戒价值。研究罗马法亦应遵循法学研究的宗旨要义。因而,罗马法的价值既要包括史学价值分析,也要包括鉴戒价值分析。罗马法的鉴戒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形式层面之鉴戒。罗马法的鉴戒价值,首先体现在形式层面上的鉴戒,即法之体系、分类与研究方法上的鉴戒。如前文所述,罗马法具有科学严谨的体系,公私法界线分明,法典化特点明显,分类科学;罗马法立法形式灵活多样,立法技术较为发达,重视司法实践与法学家的作用;罗马法在概念和术语上力求严谨、正确,等等。形式层面之鉴戒,应重视方法上的鉴戒,即侧重罗马法在立法技术、法学研究与法制完善方面的鉴戒与吸收。同时,形式层面之鉴戒亦应结合本国的实际,并在公道鉴戒的基础上有扬有弃,有所,最重要的是要适应本国法学研究与法制建设的客观情况。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第二,实体层面之鉴戒。罗马法的鉴戒价值,其次体现在实体层面上的鉴戒,即法之、制度与原则的鉴戒。如前文所述,罗马法是欧洲古代最发达的制度,具有世界力与顽强生命力;罗马法的世界影响力主要是指它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制度,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产生了巨大和深远的影响,它甚至是国际法的渊源;罗马法的顽强生命力则集中体现在中世纪罗马法复兴运动与近代罗马法的继受上;罗马法中很多原则和制度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自由人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同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财产权不受限制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侵权行为的回责原则,诉讼中的不告不理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中有关所有权的取得与转让制度、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度;债权中的契约制度、侵权行为的责任原则,以及诉讼制度中的委托代理、抗辩等。制度与原则上的鉴戒,应在深进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的实际加以吸收利用。
以上是对罗马法两个层面上的鉴戒。罗马法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无论是对形式层面之鉴戒,还是对实体层面之鉴戒,都应适应本国变化发展的客观实际,这样才不会有悖于罗马法的研究宗旨与要义,才能符合罗马法的鉴戒价值。
:
[1] 由嵘.外国法制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27.
[2] 叶秋华.关于罗马法的几个[J],法商研究,1999,(6):124.
[3] 谢冬慧.罗马法的鉴戒价值[J],法学,2005,(1): 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