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公(工)伤制度初探(2)
2017-03-09 01:00
导读:2、国家机关工作职员。按照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职员、人民***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民(1989)优字34号)和国家有关优抚法规、政策处理,其评
2、国家机关工作职员。按照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职员、人民***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民(1989)优字34号)和国家有关优抚法规、政策处理,其评残条件与范围、伤残抚恤(保健)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怃恤关系转移等,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其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地实践中由人事部分、组织部分、民政部分批准、评定,发给《国家机关工作职员伤残抚恤证》。
3、公安机关人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国家有关优抚法规、政策处理,其伤残等级的具体条件按《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执行,评残程序、伤残保健金、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怃恤关系转移按照《公安机关人民***抚恤办法》执行。实践中,革命义士由公安机关、民政部分和人民政府审批、认定,发给《革命义士证实书》;评残则由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省级民政部分作出批准、评定,发给《人民***伤残抚恤证》。
4、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国家有关优抚法规、政策处理,其伤残等级的具体条件按《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执行,评残程序、伤残保健金、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怃恤关系转移按照《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抚恤办法》执行。实践中,革命义士由人民法院、人民***、民政部分和人民政府审批、认定,发给《革命义士证实书》;评残则由人民法院、人民***提出书面申请,省级民政部分作出批准、评定,发给《人民***伤残抚恤证》。
5、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国家有关优抚法规、政策处理,其伤残等级的具体条件按《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执行,评残程序、伤残保健金、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怃恤关系转移按照《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抚恤办法》执行。实践中,革命义士由司法行政机关、民政部分和人民政府审批、认定,发给《革命义士证实书》;评残则由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省级民政部分作出批准、评定,发给《人民***伤残抚恤证》。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6、现役军人(含文职官兵、义务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有关优抚优恤法规、政策处理,其伤残等级、评残范围、审批程序按照《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的解释》的通知(民[1989]优字19号)和解放军总部、总后勤部制定的《军队评定伤残等级工作治理办法》执行,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供养安置及家属抚恤等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实际工作中,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受伤由军队审批机关在医疗终结后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
以上是笔者的一点粗浅熟悉,请不吝赐教。进一步和探讨这一特殊关系,将有利于解决我们在工作碰到的实际题目,也能更好的为提供法律服务,为完善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公(工)伤提供鉴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