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以前我们运输公司的车辆违章被扣,1时辨不清是到哪个部门接受处理,跑来跑去,费了不少精力,也耽误了时间。现在,实行综合执法后,减少了我们不少麻烦,从缴费到接受处理都方便多了,司机们都非常满意。”日前,河南省济源市奔月集团运输公司经理来到济源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表示感谢,并赠送了1面内容为“综合执法好、车户麻烦少”的锦旗。许多运输公司、单位和车户对综合执法给予了肯定,济源市第6运输公司经理王运来深有感触地说:“实行综合执法后,宣传到位了,监管也到位了,查处力度也加大了。司机违章的少了,我们单位的车辆也好管理了。”
2003年7月,济源市交通局被河南省交通厅确定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单位。2004年4月济源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成立后,在全市范围内统1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规费征稽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职能,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分辖区设5个大队,在执法手段上实行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检查按照区域、线路组织执法人员实行不定时、不定点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则由支队统1指挥、统1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主攻工作重点难点,扩大了交通执法的影响,保证了执法力量的统1管理和集中指挥,人力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既便于组织人员进行大规模专项整治活动,保证整治力度,各大队又可分散行动,在巡查中兼顾路政违章、运政违章和规费稽查等各项交通综合执法,灵活机动地实施全方位监控,效率明显提高。2004年,共查处交通违法案件1084起,当场处罚481起,1般程序案件603起;运输市场投诉率下降53%;追缴公路养路费132.6万元;追缴运输管理费19.9万元。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执法支队凡发现漏费、无证的车辆或其他违法案件1律暂扣或制止违法行为,并责令其到交通规费征收部门补办手续后,由执法支队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这样,不仅加大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了交通秩序,而且解决了过去运政、路政、征稽3家各自办费办证,自行监督检查易产生腐败的弊端,实现了管理权与处罚权的分离,有效地加强了内部层级监督,对公路局、运管处、征稽处等单位的审批、许可、管理起到了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