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强纲领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说明(2)
2014-01-07 01:15
导读:科学知识社会学对于科学合理性问题的理解的一个相对集中的出发点就是对库恩科学观的激进解读。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看来,正是范式、不可通约性等概
科学知识社会学对于科学合理性问题的理解的一个相对集中的出发点就是对库恩科学观的激进解读。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看来,正是范式、不可通约性等概念所蕴含的相对主义的革命性才是库恩思想的真正意义所在。因为不可通约性意味着,不可能找到科学合理性的规则,通过参照这些规则,人们就可以借助范式的交替“读出”进步的含义。例如,由于不可通约性,无论实验证据还是逻辑证明都不再能被用于表明一个范式优于另一个范式。而如果一个范式不能按照科学合理性标准被认为比另一个范式更先进,那么,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范式都是同样有效的。
现代知识社会学有一个传统,即把信念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数学与自然科学,二是文化性的东西,包括宗教信仰、道德、伦理、实践理性等,这些又称社会科学。前者是客观的,有趣味的,精确的;后者则是主观的,意识形态形成的,或赤裸裸的或隐瞒模糊的。对当代人类知识的这种二分定格主要是由近代西方科学宏大的智力功绩所至。与这种二分定格相应,我们的解释也具有一个二分法:对自然科学我们关注于有效的证据:而对神学、道德或经济学的信念进行说明时,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因素而不是证据。同时,自然科学的发展是一种累计性的;而对文化科学的社会科学来说,早期阶段的成果很难为后期的成果所取代,即使早期的错误已经为后来理论所修改,这些理论也难以被称为“已经得到证实”。
知识社会学家主张有时为了完整的说明科学史的某一阶段而不得不考虑社会因素。与这种观点相比,爱丁堡学派的观点则更为强烈,它一反默顿传统,公然要对长期以来享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提出挑战,将科学知识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从而直接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其代表人物布鲁尔在其《知识及其社会意象》一书中开宗明义地问道:“社会学研究科学知识的细节及其本性问题是可能的吗?”布鲁尔用他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制定的“强纲领”(StrongProgram)对此作了肯定答复:“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对其进行彻底地研究……,没有什么特殊的界限存在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存在于合理合法的,真理的或客观性的特殊本质之中。”他提出下面四个准则作为对一种充足的知识社会学与一种科学的适当说明的特征: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因果关系(causlaity):它(指一种充足的知识社会学或一种科学的适当说明)所讨论的是有关导致信念或知识形态产生的条件。除去社会原因之外,还存在其他种类的原因,共同导致信念。
2.公正性(impartiality):在对真理与谬误,合理性与非合理性,成功与失败方面,它将是公正无私的。它对这些二分法的两个方面都将做出解释。
3.对称性(symmetry):在解释方法上,它将是对称的,同类的原因将解释真的与假的信念。
4.反身性(reflexivity):在原则上,它的解释类型必须适用与社会学本身,像要求对称性一样,这也是响应与寻求一般性解释的需要,这是一个明显的原则以及要求。否则,社会学将是它本身理论的长期有效的反驳。
在这些表达简明的“信条”中,因果性原则源于知识社会学家的一种科学主义信念。按照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