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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措施。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但中国农村的经济社会事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已经严重地制约着中国社会的整体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时代性;现实意义
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开发表,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人民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意见》全面分析了当前农业和农村形势,深刻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方针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加强三农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一、新农村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重点和难点都在于农村。自从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三年制定的推动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以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都明确指出了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深刻地说明,如果农村的经济没有大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没有大的提高,农村的面貌没有大的改变,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就缺乏了强有力的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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