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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经济落后地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着贫困人口多,农民收入水平低,集体和政府扶持能力有限以及筹资成本过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因此,应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单位的建设,在实行一定程度强制的同时,通过调整筹资顺序、采用非货币筹资等方法,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济落后地区;问题;建议
经济落后地区是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较大,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较严重的地区,理应成为新型合作医疗开展的重点。但自213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一些经济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农民的参保率及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都较低。因此分析经济落后地区在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寻解决办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农户的低收入与高需要的矛盾
这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了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方式,农民个人每年只需缴纳10元的参保金。尽管从绝对数上看,l0元的参保金数额并不大,但对于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缴纳起来仍存在一定困难。到2005年底,我国尚有2365万农村贫困人口,年均收人不足人民币683元,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如何支付医疗合作的费用?而这部分贫困人口大都处于生产和生活条件都很恶劣的地区,患上各种疾病的可能性也较高。同时较低的收入水平使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极低,稍有病痛就会影响正常生活,他们希望通过合作医疗实现风险的分担,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并且,对贫困者而言,劳动力是其赖以为生和养家的最重要的资本。因此,争取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增强体质和劳动能力,是他们增加收入、减少贫困的一个合乎逻辑的选择。据调查,农户对新型合作医疗的参保意愿与经济状况之间呈“u”形关系,即经济较发达和较贫困地区的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较高,而人均纯收入处于中等水平的农户对合作医疗的发展没什么热情。如在年均纯收人高达4500元的上海市新春村和年均纯收入只有475元的河北省小云大村,农户对发展合作医疗的支持率都高达9o%以上。虽然如此,但构成有效需求必须既有购买意愿又有购买能力,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是有合作医疗的意愿却无能力,无法形成对合作医疗的有效需求,使得参保率始终很低。而保险讲求的是大数法则,通过扩大风险池来分散风险,参保率越高,风险池越大,基金抗风险的能力就越强,能够提供的保障水平就越高,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合作医疗能提供的保障就很有限。因此,寻求新的筹资方式,为贫困农民提供更多的参予合作医疗的机会是在经济落后地区实现广泛的农村合作医疗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