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泽东革命转变理论的若干思考(2)
2015-05-29 01:14
导读:新中国诞生后,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毛泽东又提出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实现的时间也规定为三个五年计划左右,虽然,这
新中国诞生后,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毛泽东又提出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实现的时间也规定为三个五年计划左右,虽然,这里存在“进入”还是“完成”社会主义的时间差别问题。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谈二三十年进入也好,15年完成也好,毛泽东始终把着眼点放在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个重点上。他最为关切的是,把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必然性变为现实性。因此,在过渡时间的选择上,以完全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为前提。
完成任何一个大的战略任务,时限估计的科学性、准确性是极其重要的。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是一个具有历史阶段性的战略任务,对完成这一任务所需时限的估计,是建国前后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人共同探索的课题。如果作一番比较可以看出,刘少奇、周恩来在两个革命转变的时限上,从总体上说要比毛泽东的意见更稳健些,但始终是以毛泽东的意见为主导。
然而,我们在领略毛泽东革命转变理论光辉的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毛泽东在两个革命转变时限的论证上,还存在一些不很完善,不很周全之处。
(1)对两个革命转变时间的衔接不清晰。 《新民主主义论》说: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以实现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为第一阶段革命的结果,也就意味着第一阶段革命的结束是明确的。但是,是立即开始第二阶段的社会主义革命,还是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之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在这个理论提出以后直到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都没有明确。对待两部分资产阶级的不同政策和没收官僚资本所具有的两重性论断表明,毛泽东对于社会主义革命起点的认识是比较模糊的,这是导致建国后党内最初认识分歧的由来,直到现在人们对此可以有不同理解。(注:参见石仲泉《毛泽东的艰辛开拓》(增定本),北京,
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165 页。)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2)对两个革命转变时限的依据缺少理论上的阐述。 关于两个革命阶段转变的条件,毛泽东没有具体的论述。只是在建国后的一次政协会议上,他说过,“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7页。)由此推论, 毛泽东确定向社会主义过渡时限的依据,一是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的实际,二是对群众社会主义积极性的估计。这样来把握过渡的时限,其中有可贵的思考,也有因脱离现实造成的失误。尤其第二条,含有相当大的主观成分,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把握广大群众的思想状况是很困难的。刘少奇曾明确指出转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只有“生产过剩”了,国家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