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现状与对策(2)
2015-06-07 01:40
导读:二 执行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地方政府代表当地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因此政府的职能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建立有效政府是
二
执行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地方政府代表当地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因此政府的职能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建立有效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的一个共同追求,而政府的有效性最终要通过政府的执行力来体现,需要良好的执行力作保障。无论是政府组织自身的完善和发展,还是政府各项职能的履行和实施,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则将一事无成。执行力强的政府其运转速度快,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社会效益好。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一)科学决策并将决策纳入法制轨道
执行是对决策的执行,决策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执行的好坏,而领导者的决策素质对科学决策起关键作用。如果地方政府领导按照信息准全原则、可行性原则、最优化原则和民主性原则,建立严格的决策程序,科学地确定目标,拟定可行性方案,并对各种方案进行优选,这样其所定政策就比较科学,容易实施。对领导决策要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决策者责任制,明确决策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防止乱作为现象产生。
(二)建立权责清晰的高效政府
合理界定地方各级政府职能的边界,变无限的全能政府为有限的有效政府,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市场可以有效运作的事务,政府不包揽;企业能够自主经营的事务,政府不插手;社会可以办理的事务,政府不干预。只有这样,政府才有可能集中力量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成为行为规范、廉洁高效、执行有力的社会管理主体。正如北京市那样,将65个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向市民公示,明确自己的职权范围和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市民可以上网查阅。这样能使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市民通过这份“权力清单”可以了解到行政机关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更好地对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进行监督。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三)建立奖罚分明的责任制
实行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各层级、职级所承担的责任,制定清晰可度量、可考核、可检查的执行目标。责任制的重点和难点都在于责,给权给利都比较容易,但责任追究比较难,如何发现责任,确定责任,追究责任是问责制成败与否的关键。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行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因此“行政首长问责制”必须实行细则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在严厉约束各级行政首长的同时,能藉此激活各级政府施政的积极性。要建立监督和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制定和公告公共政策的执行标准、执行程序、执行时效,定期对政府公共服务质量进行指标测定和民意测评,以群众认同度、群众配合程度、人民满意程度为其衡量标准,并设立行之有效的责任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