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毛泽东国际战略思想(2)
2015-07-06 01:28
导读:二、七项原则 (一)国家利益原则。众所周知,在国际社会中活动的主体是拥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国家主权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因而源于国家主权
二、七项原则
(一)国家利益原则。众所周知,在国际社会中活动的主体是拥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国家主权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因而源于国家主权的国家利益(包括安全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就自然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基本动因,成为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对外关系上,始终以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坚定不移地站在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与国家主权的原则立场上。在国家交往中,既尊重别国的主权,善于学习别国的长处,又坚定地维护国家的尊严,维护中国人民选择的社会主义制度,决不允许别国干涉中国内政,决不拿国家利益作交易。“要讲政治条件,连半个指头都不行”,毛泽东曾如是说。这从当年毛泽东果断作出抗美援朝决策、拒绝赫鲁晓夫在中国建立联合舰队和长波电台、实施“一条线”“一大片”战略可见一斑。在维护中华民族利益的斗争中,毛泽东既坚定国家利益至上,又旗帜鲜明地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排外主义倾向。
(二)和平共处原则。毛泽东历来主张,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都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和睦相处,在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发展对外关系,并提出了共产主义体系和资本主义体系不是谁战谁的问题,而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不断合作的问题。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指出:“在彻底打倒日本侵略者,保持世界和平,互相尊重国家的独立和平等地位,互相增进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及友谊这些基础之上,同各国建立并巩固邦交,解决一切相互关系问题。”(注:《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84-1085页)在新政协筹备会上,毛泽东向世界宣告:即将诞生的新中国愿意同任何外国政府“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原则的基础之上,谈判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注:《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66页。)在此基础上,周恩来于1953年12月接见印度代表团时代表中国政府明确提出“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原则”(注:《周恩来选集》,第118页。)。1957年,毛泽东在苏联最高苏维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