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地方政府与社会非营利组织的互动(2)
2015-07-09 01:11
导读:二、地方政府与社会非营利组织的互动机理 (一)从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根源分析 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根源包涵社会非营利组织与地方政府互动的内在
二、地方政府与社会非营利组织的互动机理
(一)从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根源分析
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兴起根源包涵社会非营利组织与地方政府互动的内在动力和对象化条件。在这方面,我国学者的分析有几种观点:
一是经济政治领域的改革为社会非营利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即发展市场经济引起所有制构成的变化和政治控制的松动,产生了政府控制以外的资源。社会非营利组织有可能不完全依赖政府而独立存在。二是利益主体多元化、人们需求多样性、社会中间层形成,以及国际交流合作增加,成为推动社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直接动因。三是政府支持论。香港学者金耀基认为,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来自供方或来自求方。目前,中国大陆社团的需求,主要来自政府的供应。经过改革,政府用津贴等方式鼓励、支援社团去做一些政府和市场都做不好的事情。四是“社会选择”动力加大论。在计划体制下,由于国家几乎掌握了所有稀缺资源的配置权,社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最重要动力在于,满足党和政府的需求,以顺应“政府选择”。从国家手中换取生存资源。在市场体制下,社会成为国家之外能够提供资源和机会的重要力量。社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主要动力演变成为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即从社会获取更多的资源,以社会选择为主:而满足党和政府的需求,以克服国家的制度约束。成为其生存的次要动力。在计划到市场的转型时期。政府选择和社会选择两种动力往往并存,而且越是处在转型期早期。政府选择的优势就越明显。
上述分析可以归纳为:经济政治体制的松动,政府有限度的鼓励,社会多元化的需求,双向选择过程中的平衡。据此,我们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第一,社会非营利组织产生发展的内在动力,必须在适当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而政府部门回应现实的能力成为这一问题的关键。在手中资源条件、市场运作水平、代表成员能力、社会认同程度等诸方面。社会非营利组织中的大多数还处在初创阶段。但是。从社会非营利组织的迅速发展和覆盖面迅速扩大的情况来看,其发展动力不等于其活动能力,其发展数量不等于其工作质量。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靠其自身努力未必能够在短期内消解。因此,政府部门在研究力量配备、正反面效应分析、引导和借力的思路、体制和机制的安排等方面,必须作出积极回应。目前,地市一级政府用非常设机构的“领导小组”牵头,由
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主管局共同管理。前者难以保证有足够精力研究和及时出台对策,后者则使这一工作条块分割,难以协调。存在的问题表明。对于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内在动力、发展势头、条件限制和扶持价值,各级政府部门的回应机制已经处在矛盾的主要方面。
第二,社会非营利组织提高运作能力和自律能力,仅靠地方政府的帮助是不现实的。一方面,它取决于市场、政府、社会和非营利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