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中国农地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2)
2015-09-26 01:03
导读:(一)意识形态的约束 “意识形态可以被定义为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他们倾向于从道德上判定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现行制度结构。”意识形态一旦形
(一)意识形态的约束
“意识形态可以被定义为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他们倾向于从道德上判定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现行制度结构。”意识形态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的特性。“收入分配、劳动分工或其他制度变迁,并不立即引起个人意识形态的变迁。”中国农地产权改革自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以来,由于路径依赖的作用,已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意识形态,即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是与中国基本制度相适应、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制度。任何改变这种制度的企图,不仅受到原有意识形态的抵触,而且会因为担心背离基本制度而受到其他人的质疑。
(二)人地矛盾的约束
人多地少的矛盾是中国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任何改革都不能不受到这一矛盾的制约,农地产权改革也是如此。从效率角度看。农地产权改革必须确立个人产权,但这会因为加剧人地矛盾而引发贫困和稳定问题。可以预见,在确立个人产权后,农户之间的竞争必然加剧,规模经营将成为一种趋势。虽然此时农户对出售土地更为谨慎,但贫困、疾病等因素都有可能使农民最终放弃土地,真正沦为“无产者”。数量众多的农民沦为无产者,在农村机械化经营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对这些剩余农民无法完全吸收的条件下,必将产生严重的贫困问题,导致两级分化,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三)工业化、城市化的约束
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任何落后国家迈向发达国家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是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目前,中国正处在这样一个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工业化和城市化产生了巨大的土地需求。一部分土地尤其是临近城市的土地,在部分行政干预下都被低成本地转化为工业和城市发展用地,这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动力之一。各级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的竞争,以及因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导致的对土地增值收益的依赖,使各级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控制都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在这种条件下,确立农民的个体产权,消除政府对土地的控制和收益的攫取,可能会延缓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因此会遭遇到来自政府的强大阻力,使改革难以向前推进。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三、农地产权改革的渐进式道路
农地产权改革面临的诸多约束,为改革设置了一个边界,使改革在特定阶段只能尽量逼近约束边界,而不能跃出。改革只能遵循渐进式道路,逐步向前推进。随着改革的成功和逐步深入,曾经对改革形成的约束将被逐步突破,边界将会向外拓展,从而使改革一步步前进,并最终达致目标。
农地产权改革的具体做法,就是把农村的土地按距离城市的远近分为“近、中、远”三类地区或者五类地区,首先在最偏远的农村地区实施土地产权改革,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时机成熟之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
这一改革路径的优势在于能够规避并逐步突破改革的约束条件。
首先,渐进式改革能够规避和突破意识形态的约束。目前的主流意识形态认为,农村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有效政策,所以,改革绝不能改变农村的集体所有制。但是,改革首先在偏远地区展开而不涉及其他地区,波及范围小,不会影响大局。正如部分中小企业改制不会影响中国公有制主体地位,一小部分农村地区实施产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