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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进行产权改革。改革的方向是赋予农民更完整更持久的个人产权,但改革必须遵循渐进式道路。其原因是改革面临意识形态、人地矛盾、工业化城市化三大约束,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坚持渐进式道路,改革才能逐步突破约束边界,向深层次发展,并最终达到目标。
关键词:农地产权;产权改革;渐进式道路;改革约束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应该从何着手呢?最关键的是要加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创新,因为土地是农村中最核心的生产资料。而土地制度改革最关键的是改革土地产权制度,因为“产权制度是制度集合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
一、农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和改革的方向
目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产权制度,这是一种介于集体产权和个人产权之间的制度。集体拥有土地发包权,但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缺乏土地转让权、抵押权等权利,而且承包经营权缺乏稳定性。这种既非集体又非个体的产权制度,存在的根本缺陷就是产权模糊,由此产生很多效率缺失。
一是农地产权缺乏延续性和稳定性使农民的投资激励不足。投资需要激励,而激励产生于稳定的收益预期。当前,我国农地产权由于承包期短暂和承包权的频繁调整,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严重影响了投资激励。二是农地产权残缺影响到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同一块土地在不同的人手中价值不同,土地只有通过流转才能产生更高的价值。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非常困难,虽然有的地区青壮年农民大量外出务工,但是土地流转却没有发生,部分土地出现荒芜。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民缺乏土地转让权。土地无法流转,也就无法集中,土地的规模经营就很难实现,这严重影响了土地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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