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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国内外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严重问题,“银广厦”、“欧亚农业”、美国“安然”等一系列事件使投资大众开始质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甚至是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会计造假,通过虚拟交易等方式达到报表盈利的目的,像欧亚农业、银广厦等都是会计造假,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另一个原因是公司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通过应计项目管理、巨额冲销、收入平滑等方法披露会计信息,达到管理层的目标,这则是一种合法行为。
一、盈余管理的涵义
关于盈余管理,会计学界一直存在这诸多不同的观点,美国会计学家William. K .Scott认为“由于会计灵活性是权责发生制会计所固有的特性”(2000),所以盈余管理是指“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和)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另外,Katherine.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得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
国内许多学者也对盈余管理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诠释。王展翔(2001)认为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GAAP(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最大化主体自身利益的行为。魏明海(2000)认为从“信息观”理解盈余管理,它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在编制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件以改变财务报告作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陈雪洁、邹小凡(2002)认为,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者为了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迫于相关利益集团对其达到盈利预期的压力,在公认会计原则的约束下选择最有利的会计政策,或控制应计项目,使报告盈余达到预期水平。
笔者认为,盈余管理是管理当局、会计信息使用者博弈的和解,它是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为达到管理当局自身利益最大化,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理解,进而对会计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的行为。
二、盈余管理中的博弈分析
从博弈论的原理,我们可以将盈余管理的决策过程看作一个非博弈的过程,即局中人事先彼此不能形成有约束的合约。是否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决策则是该非合作博弈的和解,即纳什均衡。
1.情景陈述及前提假设
对盈余管理决策来说,这个非合作博弈的局中人有三方:董事会、管理当局和投资人。我们用G={s1,s2,s3;u1,u2,u3}表示此博弈,其中s1表示董事会的战略空间,s2表示管理当局的战略空间,s3表示投资人的战略空间,un表示各自的收益函数(n=1,2,3)
在G中,存在着3个子博弈:董事会自身的博弈g1={s1;u1},董事会与管理当局的博弈g2={s1,s2;u1,u2},管理当局与投资者的博弈g3={s2,s3;u2,u3}。
前提假设:(1)G中各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不参与选择严格劣战略。
(2)这是一个初次上市的公司,在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布预期增长率i
(3)市场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不完美的。
(4)该公司从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所得全部用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陈述的项目。
(5)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每个局中人的战略空间等概率。
2.G中的博弈树
3.各子博弈的博弈分析
⑴董事会自身的博弈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