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团体财务治理模式及其选择务管理毕业论(2)
2016-06-23 01:01
导读:(一)强有力的集权 1、现金治理。资金是的血液,资金流转的出发点和终点都是现金,其他资产都是资金在流转中的转化形式。因此,现金治理是财务治
(一)强有力的集权
1、现金治理。资金是的血液,资金流转的出发点和终点都是现金,其他资产都是资金在流转中的转化形式。因此,现金治理是财务治理的中心,如何把***公司分散的现金集中起来,降低现金的持有水平,保证团体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是团体财务治理面临的重要,对子公司财务的集中治理强化现金治理提供了条件。必须加强:
(1)银行账户治理。针对企业团体出现的子公司私安闲银行开户截留现金的题目,母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开户的控制,子公司在银行开户须经母公司审批,所开账户必须由母公司财务部分同一治理。
(2)现金猜测。为了使现金治理变被动为主动,克服短期行为,母公司应通过整体猜测,对团体以现有资金能做多大的经营规模,需要多大的融资规模可寻求的资金来源等有一个清楚的熟悉。对于财务部分而言,则要随时把握每一个时期和时点可以运用和必须支付的现金。
(3)筹资治理。母公司在现金猜测基础上,团体资金来源的构成方式,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子公司所须资金不得擅自向外筹集,而须在团体内部筹集,并由母公司财务部分负责此项业务,为了进步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借助价值,实现团体内部资金的有偿使用即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时支付利息。
2、预算治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集权治理还体现在,母公司对制定用于指导各子公司的预算拥有终极决定权。母公司根据团体规划,提出一定的总目标,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上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成立专门的预算治理委员会,审查和平衡各子公司的预算,并汇总编制团体预算。经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子公司,据以指导其经营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母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偏差,保证预算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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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权与分权的适当结合
1、投资治理。团体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到团体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团体投资治理倾向予采用集中治理。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加以集中治理之后,投资治理可以适当分权,即子公司有权制定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但一般占团体投资很小的一部分。有的团体是根据子公司等级来划分投资权限,超过规定限额的投资项目要向母公司提出申请。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视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治理,防止出现只投资不治理的现象,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
2、利润分配。母公司作为企业团体的主体,其利润分配是团体分配的核心。母公司可以控股方式形成,对应的是按股份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对母公司而言,子公司所增利润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在母公司,以便满足团体的长远发展需要,同时也要保证子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得到逐步增加,这是团体凝聚力的动力源泉。对于子公司的工资,资金的分配应实行总量控制,建立健全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检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规定的工资奖金计提原则,在计提工资金额范围内自主分配。
(三)广泛彻底的分权
***公司财务的集中治理并不排斥子公司的独家核算,而***公司各自同等独立的法人地位,为财务治理的分权化提供了依据,子公司在母公司审定的决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子公司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一条龙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和保存受益的核算上,均体现了子公司应有的独立核算地位;制单、审查、记账和报表系统均由子公司按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