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开发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分析(2)
2013-09-06 01:12
导读:(二)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能为地方政府造就一个灵活的筹资机制 1.由于债券是有偿使用,又受到社会监督,会促使地方政府更关心资金使用效益,增
(二)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能为地方政府造就一个灵活的筹资机制 1.由于债券是有偿使用,又受到社会监督,会促使地方政府更关心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还款的责任感。目前我国中央政府通过发行国债取得部分收入,等发行结束后再转借给地方政府使用,与其这样,倒不如让地方政府以自己的信用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无疑有利于强化地方政府的债务意识和偿还债务的压力,并从总体上提高政府债务资金的效益。 2.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能减轻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有利于降低财政赤字。这几年为了启动经济,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增长很快,财政赤字已非常突出。1998年财政赤字已高达958.01亿元,且当年还本付息占中央财政支出比重接近50%,这不仅极大限制了财政政策发挥的效用,也加大了潜在的财政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可减轻中央政府的压力。 3.由于为地方政府新开辟了财源,在一定程度上可抑制“三乱”现象的出现。目前我国“三乱”现象的存在,一方面反映出地方政府收费不够规范,但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地方缺乏正常、合法渠道来筹措资金。允许地方政府发债,有利于地方政府增加筹资来源渠道。
二、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可行性分析 1.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提供了经济条件 1978—1997年,我国GDP平均每年增长9.9%,1998年我国GDP又增长了7.8%。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社会闲散资金和居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199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25元,农民人均收入2160元;虽然七次降息,但居民储蓄存款仍有增无减。再从物价水平来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最佳时机已经来临,从1998、1999年情况看,由于物价水平持续走低(1998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6%),银行利率七次下调,现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筹资成本已大为下降,如1997年发行的(三年期)记账式(四期)国债和(三年期和五年期两种)凭证式(二期)国债,年利率分别仅为2.72%、3.02%和3.25%。另外,从1999年11月1日开始对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吸引力会越来越大,因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最佳时机已经来临。
2.我国证券市场的日益发达和证券监管机制的日益健全,可以保证地方政府债券得以顺利发行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正日趋成熟,以债券市场为例,具体表现在:(1)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取得长足的发展,1996年我国国内债券发行总额为3172.29亿元,兑付额为786.64亿元,期末余额为4361.43亿元,上海证交所成交额为17401.64亿元,深圳证交所成交额为636.35亿元。此外,债券品种与期限结构进一步多样化,初步形成合理的国债期限结构。(2)债券市场的监管和法制建设逐步完善。先后颁布《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初步形成了较合理的债券市场监管制度与法律体系,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3.现在我国债券规模还处于安全线以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潜力完全存在 衡量债务规模是否适度的重要指标,主要看债务负担率(债务负担率:债务总额/GDP)。目前西方国家债务负担率较高,以1996年为例,美国为63%,英国为59%,德国为60%,日本为90%,意大利为124%,而我国1994、1995、1996、1997年债务负担率分别为6.05%、6.55%、7.29%、8.12%,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潜力存在。
三、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有关设想 1.制定修改我国有关法律 首先,修改我国《预算法》,授予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权限;其次,要制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法规》,使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流通做到有法可依。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可像企业债券一样采取审核制,地方政府必须符合有关条件,如几年来财政收支状况是否平衡、资金投向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还贷是否有保证,才考虑是否准予发行。在发行初期,对地方发行债券的数量、规模加以必要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