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3)
2013-08-03 01:18
导读:2、建立商务 安全体系。为实现电子商务的安全,现在较为通用的是建立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的电子商务安全体系:第一,建立密码机制。密码机制即基本加
2、建立商务安全体系。为实现电子商务的安全,现在较为通用的是建立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的电子商务安全体系:第一,建立密码机制。密码机制即基本加密算法,包括对称密钥加密、非对称密钥加密等,密码机制的建立可以保证交易数据与交易人个人信息不受恶意的侵犯;第二,完善基本安全技术。基本安全技术包括以密钥机制为基础的CA体系以及数字信封、数字签名、数字时间戳、防火墙等。基本安全技术的不断完善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技术平台,使其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障碍得以消除;第三,建立安全应用协议。安全应用协议以密码机制、基本安全技术、CA体系为基础。如,Internet电子邮件的安全协议(PEM,S/MIME,PEM-MIME(MOSS))、网络安全交易协议(SSL,S-HTTP,STT,iKP,SEPP,SET)。
(二)信用问题的解决方法。美国是世界上消费信贷最成熟的国家之一,有一整套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我国可以借鉴其做法,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制度。第一,我国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征信机构——信用局,由政府,如一般具有公信力;第二,建立一个准确公正的个人信用。信用档案的信息应包括、税务、公安、司法、银行、、、经贸等多个方面。另外,信用档案应实现全面动态的管理,以实现对每个人全面有效的信用监督;第三,设计一个科学透明的信用分模型。最好由国家出面招标开发信用分模型,设计一个科学透明的信用分模型,产权归国家所有,无偿提供给社会使用;第四,完善个人信用的外部。具体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国家的组织和协调。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一项非常庞大的
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中介公司等机构密切合作、协调配合。由国家应出台有关个人信用制度的政策,落实相关的配套措施,明确各部门所负的职责;另一方面是的保障。个人信用档案收集的个人信用资料属于个人隐私,国家应当对个人信用数据的收集、个人信用分的评定、个人信用数据的使用和披露做出明确规定,对于各种违规以及破坏公民隐私的行为规定制裁措施。
(三)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我国应大力加强电子商务法制化建设,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电子法律关系、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支付等问题进行专门规定,使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此外,还要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在中,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犯罪进行规定;对于税法、保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广告法,也要进行相关内容的修改和扩充。
关于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制定和立法工作,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还处在探索与尝试阶段,尚未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法律体系。这对于我国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应密切关注国际动向,学习外国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制定一套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体系,切实维护电子商务的安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有理由相信,通过各方的不懈努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安全问题会得到很好的解决。电子商务终将改变人们的观念与生活方式,成为引导全球潮流的主要商业模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