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与隐私权保护(2)
2014-08-22 01:11
导读:日前,美国政府要求各政府机关的网站不要将cookie放在访客的电脑中,以免被人指控侵犯个人隐私权。不过,大部分贸易网站都会将cookie放置到访客的电脑
日前,美国政府要求各政府机关的网站不要将cookie放在访客的电脑中,以免被人指控侵犯个人隐私权。不过,大部分贸易网站都会将cookie放置到访客的电脑里,以跟踪访客的上网习惯、浏览的页面、停留时间、访客来源等。这种行为已经引起很多争议。固然很多贸易网站都保证,其站点将确保在线日程表业务中关键的私人隐私数据不会被泄露,然而事实并非这样简单。调查显示,在美国即使是最受欢迎的排名前100位的电子商务网站,有35个网站答应第三方公司跟踪记录访问者的信息,另外,有18个网站根本不对消费者公然信息收集原则。
美国国会也对此表示关注,国会正在方案,将禁止公司将用户数据库列进公司资产,这样将禁止网络公司任意将用户数据库资料出售的行为,从而保护了消费者的隐私。
3、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网络隐私权保护中的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网络与商务中隐私权保护的责任,包括以下的一些:在用户申清或开始使用服务时告知使用因特网可能带来的对个人权利的危害;告知用户其可以正当使用的降低风险的技术;采取适当的步骤和技术保护个人的权利,特别是保证数据的同一性和秘密性,以及网络和基于网络提供的服务的物理和逻辑上的安全;告知用户匿名访问因特网及参加一些活动的权利;不修改或删除用户传送的信息;仅仅为必要的正确、特定和正当的目的收集、处理和存储用户的数据;不为促销目的而使用数据,除非得到用户的许可;对适当使用数据负有责任,必须向用户明确个人权利保护措施;在用户开始使用服务或访问ISP站点时告知其所采集、处理、存储的信息内容、方式、目的和使用期限;根据用户的要求更正不正确的数据或删除多余的、过期的或不再需要的信息,避免隐蔽地使用数据;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必须正确、及时予以更新;在网上公布数据应谨慎。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此外,还可以对数据文档的互连与比较作出约定。如澳大利亚规定,除非国内法能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应当禁止互连,特别是通过连接、合并或下载包含有个人数据的文档,禁止从第三方可查询的文件中建立新的文档,禁止将第三方把握的文档或个人数据与公共机构把握的一个或更多的文档进行对比或互连。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还会碰到网络免费服务与用户信息的收集利用的关系题目。网上的很多服务都是免费的,如免费电子邮箱、免费下载软件、免费登录为用户或会员以接收一些信息以及一些免费的咨询服务等,然而人们发现在接受这些免费服务时,必经的一道程序就是登录个人的一些资料,如姓名、地址、工作、爱好爱好等,服务提供商会声称这是为了方便治理,但是也存在着服务商将这些信息挪作他用甚至出卖的可能。
事实上,隐私权保护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个人资料应在资料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被收集利用,而这项原则不应因提供的服务是否收费而有所变化,除非商家在提供免费服务时在附加条件中就明确了可以将相关资料用作一些贸易利用的要件。
4、客户关系治理与网络隐私权
客户关系治理(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CRM)起源于1980年代初提出的“接触治理”(ContactManagement),即专门收集整理客户与公司联系的所有信息。到1990年代初期则演变成为包括电话服务中心与支援资料的客户服务(CustomerCare)。经历了近二十年的不断,客户关系治理不断演变发展并趋向成熟,终极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治理体系。目前,消费者隐私权的题目正在以各种方式着客户关系治理。从最简单的意义上来说,客户关系治理包含着两个互为补充的部分——“进攻”和“防御”,这两个部分对于商家和消费者来说具有不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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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整体的客户关系治理战略之前必须要首先确定到底应该花费多大的努力往收集和分析数据以及利用分析结果。治理层必须要通过对客户数据的分析和公司标准化政策的制定来确定为每一个客户提供服务和市场决策是否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