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2)
2015-06-12 02:06
导读:电子商务相对传统贸易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电子商务在给税收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给我国税收带来了机遇。 (一)电子商务的发展直接提供了新
电子商务相对传统贸易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电子商务在给税收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给我国税收带来了机遇。
(一)电子商务的发展直接提供了新的税收来源 电子商务无论在消费品市场还是企业间市场都有着可发现,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我国税收直接提供了新得来源。
(二)电子商务间接地提供了“税收把柄” 每个征税点构成一个“税收把柄”, 只有把握住税收把柄,才能取得税收收入。税收把柄越完善,税收收入就越多。例如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中,采取层层分销的方式,流通环节的增加不仅使经营费用上升,而且使征税点十分分散,而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定购到出品、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包括了售前服务、交易和支付以及售后服务的商业运作全过程。因此电子商务的出现将从根本上改变原来产品从生产经流通到消费的物流过程,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使征税点相对集中,税收把柄更加完善。
(三)电子商务给税收征管提供了机遇 账簿、凭证管理不仅是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的基础,而且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可电子商务的发展,无纸化程度会越来越高,账簿、凭证等均可在计算机网络中以电子形式填制,而且随着电子银行的出现,一种非记账的电子货币可以在税务机关毫无觉察的情况下完成纳税人之间的付款结算业务,这就使以传统纸制凭据为根据的税收征管稽查失去了基础,也就迫使税务机关必须进行“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税收征管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的化。对此,我国可借鉴欧美等国家提出的建立以监管支付体系(机构)为主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制的设想: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双方(买方、卖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支付,其参与交易的人不可能完全隐匿姓名,交易的订购单、收据、支付等全部数据均存在银行的计算器中,可使税务机关较为便利地从银行储存的数据中掌握电子商务交易的数据并以此确定纳税额。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三、商务税收对策
(一)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原则
有关专家指出,在新条件下,每时每刻在改变着贸易的流程、面貌,电子商务的税收框架必须是灵活具有韧性的。具体说起来应把握好以下几点原则: 1、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原则。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对现行税收制度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这样做既不会对现行税制形成太大的,也不会产生太大的财政风险。 2、不单独开征新税的原则。即不能仅仅针对电子商务这种新贸易形式而单独开征新税,不然会导致税收负担的不公平分布,影响到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 3、保持税制中性的原则。不能使税收政策对不同商务形式的选择造成歧视。 4、税收政策与税务征管相结合的原则。以可能的税务征收管理水平为前提来制定税收政策,保证税收政策能够被准确的实施。 5、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原则。应当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谋求全球一致的电子商务税收规则,保护各国应有的税收利益。 6、前瞻性原则。要结合电子商务和技术水平的前景来制定税收政策。
(二)我国应采取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