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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家以法为本理论的法治学说的研究不计其数,在结合上述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是“以法为本”理论的忠实主张者,但是由于时代背景,人文历史条件以及建派的目的不同,他们这种相似的理论在本质上与今天我们所谈的法治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对何勤华先生在《中国法学史》将中国法家与西方法对比研究中,汤诤在《此“ 法治”非彼“ 法治”———浅析“以法为本”和“法治国家”》一文中将法家这种以法为本理论与法治国家作对比研究中更是看到了法家以法为本理论的本质,辨析他们的法理思想,对我今天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早已抛弃了两千多年前的标榜着“以法为本”的人治,在当今的历史转型时期,又不失时机的提出了“依法治国”,把“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作为主民法制改革的目标。这一举措,无疑又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历史就是在否定中肯定,在前进中思索,在曲折中发展的。我们看到了秦朝“以法为本”和当今“法治国家”的不同, 我们也看到了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 看
到了永不停息的发展的历史。
参考文献
[1]何勤华.法家法治理论评析[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9,1
[2]李贵连.中国法律思想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汤 诤.此“法治”非彼“法治”——浅析“以法为本”和“法治国家”[J].理论月刊2000,4.
[4]黄卓龄.解读法家法治思想[J].法制与社会2008,2.
[5]吴建军.先秦法家法治思想浅析[J].信阳师范学院院报2006,4.
[6]刘广安.法家法治思想的再评说[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