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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赔偿的原则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561页-第571页。
[2]参见黄步云著《家庭生育行为的经济分析
[3]王家福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页
[4]这种比较是基于我国《民法通则》及其他司法解释在规定被抚养人范围上采苏联模式,即同时包括法定的扶养关系和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中的被扶养人,苏联模式的相关内容参见杨立新著《人身权法论》[M],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1月版,第222页。
[5]Black‘s Law Dictionary, West Publishing Co. 1990, 6thed. P .577.
[6]王轶著《期待权初探》,《法律科学》(西安)》[J],1996年第4期。
[7]《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8]《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9]笔者的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以下两个基础上的:其一是我国《民法通则》及其他司法解释在规定被抚养人范围上采苏联模式;其二是我国已经单独就胎儿的抚育期待权损失赔偿进行规定;
[9]以下内容参见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10]杜景林.德国民法典[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06.
[11]王泽鉴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第343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12]梅仲协《民法要义》
[13]
[14]王泽鉴 《侵权行为法》105页,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7月版
[15]王泽鉴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第343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16]王利明《民法.侵权行为法》第38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7月版;
[17]程啸《论侵权行为法上的过失相抵制度》中国民商法律网
[18]刘得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第231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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