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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选举权的性质(1)网(4)

2016-01-05 01:03
导读:[15] 但完全没有人放弃投票权也不正常,那并不能说明选举的民主程度高,相反可能令人怀疑选举的真实性。 [16] 正如美国学者所说,“美国人当然有不投

  
  [15] 但完全没有人放弃投票权也不正常,那并不能说明选举的民主程度高,相反可能令人怀疑选举的真实性。
 
  [16] 正如美国学者所说,“美国人当然有不投票的绝对权利。不过,我们仍然期望有较高的投票率。”[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美国式民主》,谭君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8页。
 
  [17] 王世杰、钱端生著:《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5页。
 
  [18] 王世杰、钱端生著:《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6页。
 
  [19]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69页。
 
  [20]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70页。
 
  [21] 有学者将“参与”分为“以德性为基础的参与和以利益为基础的参与。”以德性为基础的参与定位于义务,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政治参与首先被看作是一种义务。而“以利益为基础的参与定位于权利,这些权利基本上都是个人权利”。夏勇:《中国民权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63页。
 
  [22] [英]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朱曾文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3页。
 
  [23] [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著:《美国式民主》,谭君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10页。
 
  [24] [英]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冯兴元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0页。
 
  [25] [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著:《美国式民主》,谭君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5页。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26] 有关选举权性质的各种观点介绍,可参见李卫刚主编:《宪法学讨论教学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0—185页。
 
  [27] 夏勇:《中国民权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23—224页。
 
  [28] 霍菲尔德认为法律权利包含四种不同的情形,其一是权力权,它是“‘主他’——支配他人——行为的权利”(张恒山:《法理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63页)。但其所举的例子却是典型的权力(而不是权利):“譬如,警察有权要求目击者回答有关事件发生情况的询问”,笔者认为警察要求他人回答问题的权力显然是权力而不是权利,因此它不是权利的一种而应是权力的一种,不应划归为权利权的类型中。在霍菲尔德对权利的四种情形的分析中,经常将权利与权力、权利人与权力人混用。有关霍菲尔德的观点介绍可参见夏勇:《中国民权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221—229页。
 
  [29] 参见李卫刚主编:《宪法学讨论教学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76—177页。
 
  [30] 除选举权外,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罢工权也都有这一特点,但选举、结社、集会等是“必须”由一定数量的个体同时行使的权利,而示威权“大多”是一定数量的个体同时行使的,但也可以、也可能由某个个体单独行使。
 
  [31] [英]霍布豪斯著:《自由主义》,朱曾文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7页。
 
  [32] [日]美浓部达吉:《宪法学原理》,欧宗佑、何作霖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14—315页。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33] 夏勇著:《中国民权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99—100页。
 
  [34] 白钢、赵寿星:《选举与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8页。
 
  [35] 美国选举的研究表明,选民投这个还是那个候选人的票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党派关系、对一些问题的态度、已经看出的候选人的正直或能力以及他们过去的功绩。”[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美国式民主》,谭君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36页。
 
  [36] 见《法国宪法》第6条。
 
  [37]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2条。
 
  [38] [美]梅里亚姆:《美国政治思想》,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2—63页。
 
  [39] [美]梅里亚姆:《美国政治思想》,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3页。
 
  [40] 陈业宏、唐鸣:《中外司法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96页。
 
  [41] [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美国式民主》,谭君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90页。
 
  [42] [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美国式民主》,谭君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90页。
 
  [43] 法官的选举制和任命制孰优孰劣是美国两百年来观察家们一直争论不休的话题。详见[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美国式民主》,谭君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90—991页。
 
  [44] [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美国式民主》,谭君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90页。
 
  [45] [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美国式民主》,谭君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90—9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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