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1993~2003年沈家本研究综述(1)(2)

2016-01-31 01:06
导读:(三)关于沈家本思想的研究 1.沈家本的刑法思想 沈氏的刑法思想是非常丰富的,主要表现在他对旧法的评论和对旧律的删改,以及制定新刑律的改革实

  (三)关于沈家本思想的研究
1.沈家本的刑法思想
沈氏的刑法思想是非常丰富的,主要表现在他对旧法的评论和对旧律的删改,以及制定新刑律的改革实践中。崔永东的《沈家本的刑法思想》一文深入分析了沈家本刑法思想,认为“他的刑法思想既受到了中国传统刑法理论的影响,也受到了西方近代刑法理论的影响,而后者的影响无疑更大一些”。[16] 李贵连、俞江的《论沈家本的人格平等观》采用《历代刑法考》和《寄簃文存》二书互训的方法,结合西方法学理论对沈家本的“人格”、“平等”进行深入的剖析,动态地展示了其“人格平等观”的形成、矛盾及最后的尴尬处境。[17] 文章的理论深度表现了作者精深的法学素养。崔永东的《沈家本论法制与道德之关系评析》对沈家本关于法制和道德关系的认识进行了探讨,从而得出沈氏既重法治又重人治,尤其是其认识到执法者素质对法律实施的重要性,于今天颇有借鉴意义。[18] 此外,还有张旭、艾立华、“沈家本法律思想研究”课题组的文章,或多或少地论述到沈家本的刑法思想。[19~21] 总的看来,学术界对沈氏刑法思想研究虽然有了一些进展,但仍然没有取得更多的突破。一般性介绍、评论的文章多,而对其进行深入挖掘的文章还不够。
2.沈家本关于法律与政治关系的思想
《法学盛衰说》是沈家本着重论述法学与政治关系的文章,虽早已为人所熟知,但其深刻思想仍有待阐发。曲桂玲的《从〈寄簃文存〉看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再次论述了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张汉静的《沈家本的法制观及其历史地位》也论述了“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试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的沈氏结论。[22、23]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3.沈家本会通中西的法律观及其思想实质
沈氏深研旧律,富有成果,又大量引进西学,精思其理,以会通中西而著称,在这一点上,学者的意见大都一致。但是沈家本为什么要会通中西,会通中西的立足点(或思想实质)又在什么地方?这些问题历来争论颇多,至今尚无定论。如滕玉光的《沈家本“会通中外”的法律思想及评价》、田莉姝的《论沈家本“会通中外”的法律观》等。[24、25] 在这一问题上论述最为深入地是曾尔恕、黄宇昕的《中华法律现代化的原点——沈家本西法认识形成刍议》,作者从研究沈家本的家学渊源、所受教育、对于西法的认识过程入手,揭示出沈家本在修律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开放心态和严谨学风。[26]
4.沈家本法律思想的比较研究
除了对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外,有些学者还将沈家本与冈田朝太郎、梁启超、孙中山等进行了比较研究。[4、27、28] 文章通过沈家本与这些人的法律思想的对比研究,揭示出其独特的思想内涵。
对沈家本法律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上四个方面。此外,有的文章还对沈氏的罪行法定、吏治、法学教育等思想进行述评。如沈月娣的《论沈家本的罪行法定思想》、王立中的《沈家本的法学教育思想及实践》等。[29、30]

  (四)关于沈家本的一般性介绍
1993~2003年间,关于沈家本的一般性介绍文章有李忠兴的《法学匡时为国重》、沈厚铎的《法子匡时为国重,高名重后以书传——一代法子沈家本的人生轨迹与法学建树》等。[31~34] 这些文章大都简要介绍了沈家本的生平、著作、修律的经过等。其中以沈厚铎的《法子匡时为国重,高名重后以书传——一代法子沈家本的人生轨迹与法学建树》学术价值最高。在文章中,作者不仅介绍常识性的知识,还对沈家本的书籍刊刻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对于研究者收集资料很有帮助。

    三、关于沈家本研究现存的不足及未来展望

  (一)关于沈家本研究现存的不足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1993~2003年,沈家本研究队伍中发表过文章的约有41人,发表的研究论文约有47篇,成绩可喜,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有不少。
1.目前还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沈家本研究的核心作n者群
“发文量为1篇的作者通常成为客串作者;发文量在2~4篇的作者通常称为一般作者;发文量5篇以上的作者通常称为核心作者。”[35] 对于沈家本的研究,客串作者共有28人,占全部作者的68.3%;一般作者共有5人,占全部作者的12.19%;而发文量5篇以上的核心作者却没有。根据国际惯例, 核心作者所发文章的总数一般应在50% 以上。因此,我们认为,目前沈家本研究的核心作者群还在形成之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三:一是由于传统的学科划分,史学界对沈家本缺乏研究,而法学界则着重于沈氏的法律思想及法制改革,忽略了《历代刑法考》和《寄簃文存》以外的沈氏遗留的法律文献发掘。二是法律史在法学界不属于显学,大多数学者不愿从事这一领域的研究;同时法律史对研究者素质的要求较高,既要懂法律,又要懂历史且古汉语功底要深厚,因此,一般涉猎者难以为功。而长期守住这一阵地,集中全力攻这一领域的人唯有北京大学李贵连教授一人。三是泡沫学术的繁殖,使得这一领域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论题重复现象非常明显,论点重新排列组合,改头换面,貌似创新,实无新意。
2.研究温度的升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政治生活等非学术因素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热”、“改革热”、“现代化热”、“法律热”,一浪高过一浪,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它们和沈家本联系起来。沈家本研究并非真正的热,认真严肃的纯学术研究仍然少有问津。
3.研究成果的分布不均匀,缺少整体布局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研究沈家本的成果分布不均匀,缺少整体布局,学者几乎将全部注意力都投在了沈家本的法律思想上。沈家本所处的是一个风云变幻、波澜壮阔,同时又内忧外患的时代,沈家本在长期的刑部官宦生涯中对中国的法制有深刻的理解和深入的钻研,整理和研究了大量的法律古籍,为后人留下一笔丰富的法律文化遗产,因此,沈家本值得研究的方面很多,需要研究的内容确实不少。但是,沈家本研究何止限于法律思想呢?沈家本对中国传统法律的研究、沈家本的史学、文献学及文学成就很少有人述及。即使是有一二篇研究文章也只是对其中一点进行探讨,缺乏系统性和力度。总之,沈家本研究畸轻畸重,十分突出。

  (二)对未来沈家本研究的展望
1.研究方法上要有所突破
张国华、李光灿、张晋藩几位学者皆为1949年后第一代法律史学家,也是将马克思主义史学范式引入法律史的第一批学者。由于后来的学者大多数是这些学者的弟子,故而在观点和方法上大体不出上述学者的范式。许多学者大都采用静态的研究方法,单纯从沈氏的言论、著作、政论、奏折等文字材料入手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结论。于是就出现了许多以“论沈家本法律思想”、“论沈家本的法学思想”为题的文章。克服沈家本研究的这种学术缺陷的一个解决方案是运用动态的研究方法。动态研究方法是把沈氏放在当时的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下,考察其学术师承、交游、学术源流,这样既可以探寻其学术、思想发展的轨迹,更好地追索其为学为政的心路历程,也可以解决许多简单、平面的研究难以解决的问题。
2.加强对沈氏文献基础研究
目前,对沈氏文献基础研究还不够完善,文献的整理工作还有待加强。沈氏著作除了现已出版的《沈寄簃先生遗书》、《沈家本未刻书集纂》、《沈家本未刊稿七种》,还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藏之《说文引经异同》、《三国志校勘记》,沈厚铎收藏的《沈观杂抄》、《药言》、《冰言》等未刻著作,另有沈厚铎收藏之《日记》及《刑案汇览三编》。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3.对沈家本进行新的综合研究
所谓的综合研究既指法学界和史学界的合作,又指在加强法律思想研究的同时,我们还要对其他方面尤其是文献资料方面加以研究,关注新资料,寻找新角度,进行全方位的思考和探索。

【参考文献】
[1]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展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
[2] 高潮,刘斌.沈家本研究的回顾与展望[A].张国华.博古通今的法学家[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
[3] 柯严.沈家本法律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J].法学研究,1990,(6).
[4] 李贵连.沈家本传[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5] 崔永东.沈家本与中国古代法律史研究[J].团结报,1996—10—26.
[6] 周少元,戴家巨.从《论故杀》看沈家本法学研究方法[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1).
[7] 李俊.论沈家本对传统律学继承和发展[J].政法论坛,1998,(6).
[8] 陈金全,陈松.沈家本与中国法学的传承及新生[J].现代法学,2003,(5).
[9] 赵元信.出入经史之间 定鼎法学新风——沈家本先生法律思想的学术源流探微[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5).
[10] 马作武.媒介中西一“冰人”[J].比较法研究,1995,(2).
[11] 马作武.沈家本的局限与法律现代化的误区[J].法学家,1999,(4).
[12] 苏亦工.重评沈家本与晚清修律之关系[A].韩延龙.法律史论集(1)[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13] 张焕琴,王胜国.沈家本与中国刑法制度的近代化[J].河北法学,2001,(3).
[14] 张生.从沈家本到孙中山——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变革[J].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2,(1).
[15] 杨惠.清末沈家本修订刑律的功绩及成因[J].天津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2,(3).
[16] 崔永东.沈家本的刑法思想[J].团结报,1996—12—14.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7] 李贵连,俞江.论沈家本的人格平等观[J].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03,(12).
[18] 崔永东.沈家本论法制与道德之关系评析[J].清华大学学报,2001,(3).
[19] 张旭.试论沈家本的法律思想[J].镇江师专学报,1993,(2).
[20] 艾立华.沈家本法律思想与法律实践的时代特色[J].求是学刊,1993,(3).
[21] “沈家本法律思想研究”课题组.论沈家本的法律思想[J].浙江社会科学,1993,(5).
[22] 曲桂玲.从《寄簃文存》看沈家本的法律思想[J].北京警官学院学报,1998,(3).
[23] 张汉静.沈家本的法制观及其历史地位[J].学术论丛,1999,(2).
[24] 滕玉光.沈家本“会通中外”的法律思想及评价[J].政法成人教学,1997,(11).
[25] 田莉姝.论沈家本“会通中外”的法律观[J].贵州大学学报,1998,(3).
[26] 曾尔恕,黄宇昕.中华法律现代化的原点——沈家本西法认识形成刍议[J].比较法研究,2003,(4).
[27] 杜刚建.沈家本与冈田朝太郎法律思想比较研究[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3,(1).
[28] 田东奎.沈家本、梁启超法学思想之比较[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2001,(4).
[29] 沈月娣.论沈家本的罪行法定思想[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4).
[30] 王立中.沈家本的法学教育思想及实践[J].档案史料与研究,1998,(3).
[31] 李忠兴.法学匡时为国重[J].文史,1995,(2).
[32] 张晨怡.清季法学泰斗——沈家本[J].人物,1998,(11).
[33] 沈厚铎.法子匡时为国重, 高名重后以书传——一代法子沈家本的人生轨迹与法学建树[J].比较法研究,2002,(7).
[34] 蒋明.沈家本——世纪之交的法学巨擘[J].二十一世纪,2000,(4).
[35] 王文晖,司马朝军.近二十年来三国史与《三国志》研究现状的定量分析[J].史学月刊,2003,(9).

共2页: 2

论文出处(作者):
上一篇:持有型犯罪的罪数认定疑难问题探究(1)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