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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初探(4)

2016-11-08 01:10
导读:鉴于破产管理事务的复杂性和连续性,破产管理人一经选任,一般不宜做变动,但在破产管理人被选任后如果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宜继续任职的情况,则应当

      鉴于破产管理事务的复杂性和连续性,破产管理人一经选任,一般不宜做变动,但在破产管理人被选任后如果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宜继续任职的情况,则应当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必要的变动,在破产管理人的解任中需要区分解任的权利主体和建议主体。一般而言,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人同时也是管理人的解任人,其他主体只能提出解任的建议,在破产管理人由法院选任的情况下,通常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监督人或破产债务人可以作为建议解任的主体,由法院进行审查决定。从各国破产法来看,一般是不允许个别破产债权人提出解任请求,除非其意见通过债权人会议形成决议,或通过债权人委员会、破产债务人反映。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这表明,人民法院拥有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权,当然也拥有管理人的解任权;关于人民法院解任管理人的程序,无论是依职权还是依债权人会议的申请,其具体审查的程序并无区别。但国外破产法一般规定,法院作出解任破产管理人的决定,应当征求破产当事人的意见,尤其是破产债权人会议的意见。这主要是考虑到更换管理人关系到破产当事人各方的利益,尤其是债权人的利益,因此笔者认为法院单方决定解任管理人的,应当听取各方的意见。此外职工代表,破产企业的代表也有替补候选人建议权,尤其涉及其利益关系事务处理不利的具体管理人时,对于变动的候选管理人各方利害关系人都有提名的建议权和异议权,最终法院有最后的决定权。
      结论:
      本文通过对破产管理人的地位,选任等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英美法系的破产受托人地位说更为可取;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并借鉴国外理论与实践,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在选任方式上,采用法院指定为原则,债权人会议选任为补充的两者结合的选任模式;通过司法解释来扩大债权人会议的异议权,对债权人会议的异议权加以明细并做出具体的列举式规定,同时限制法院的决定权,明确指出在异议权的若干种情况下,法院非有正当的理由就必须接受债权人会议推选的破产管理人,同时规定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于该破产管理人有异议权,至于异议是否接受由人民法院裁决。这样既尊重了债权人的意思自治,又不影响法院对破产程序的指导和监督破产管理工作,同时弥补现有制度的不足;借鉴美国司法实践确立破产临时管理人制度,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同时,明确指定由临时管理人接管申请破产企业,在管理人的选任资格上对管理人实施资格准入制度,实现管理人的职业化、专业化等,希望对我国破产实践操作有一定借鉴意义。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参 考 文 献
      1.王东敏著:《新破产法疑难解读与实务操作》,法律出版社2007年7月版。
      2.王利明:《破产立法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探讨》,《法学》,2005年第3期。
      3.王卫国著:《破产法精义》,法律出版社2007年7月版。
      4.李曙光、贺丹:《破产法立法若干重大问题的国际比较》,《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5.李胜辉:《论我国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规则》,《湖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6.胡健:《破产立法二十年:回顾与展望》,《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7.王欣新:《论新破产法中管理人制度设置思路》,《法学杂志》,2004年第5期。
      8.谢俊林著:《中国破产法律制度专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7月版。
      9.曹守哗:《破产管理人的选任—破产法解释若千争点回眸之三》,《法制日报》,2006年11月28日。
      10.唐敏:《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从破产清算组制度到破产管理人制度》,《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11.IMF Legal Department, Orderly and Effective Insolvency Procedures ;Key Issues, published by IMF in May 1999.
      12.李曙光:《关于新<破产法>起草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3.汤维建:《企业破产法新旧专题比较与案例应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14.潘琪著:《美国破产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5.何宝玉著:《英国信托法原理与判例》,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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