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附带上诉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3)
2017-03-11 01:02
导读:2.缓解上诉压力的需要 上诉压力分为两种:当事人的上诉压力及法院的上诉压力。如果缺乏附带上诉制度的保护,当事人一方接到法院一审裁判后。倘若对
2.缓解上诉压力的需要
上诉压力分为两种:当事人的上诉压力及法院的上诉压力。如果缺乏附带上诉制度的保护,当事人一方接到法院一审裁判后。倘若对是否接受一审裁判犹豫不决,他就必须尽快上诉,这就是当事人的上诉压力。现法律框架下。“以对方上诉为附条件上诉”的当事人的上诉压力特别大。因为一旦错过了上诉期,被上诉人对于不利的一审判决再也没有扩张利益的机会——无法扩张一审判决中利己的部分、废弃或变更一审中不利己的部分。这种压力迫使当事人尽快上诉,如有附带上诉制度。当事人就可以大胆地对自己的上诉权进行处分。即他可以放心地逾越上诉期或舍弃上诉权或撤回上诉。因为它拥有附带上诉权。一旦得知对方当事人已提起上诉。他可以依附带上诉的方式提起附带上诉。以附带上诉来达到目的。所以,附带上诉制度可对“以对方上诉为附条件上诉”的当事人、拟接受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提供特别的权利保护,而缺失了附带上诉制度,只能逼出很多上诉案件。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郑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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