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摘要:国与国的经济交往必然会涉及资金的投入与流向。资金投入的效果与回报会因时间、环境、意向、目的、国情等主客因素的变化而在投资国与接收国之间产生争端。了解并掌握国际投资争端的调解方法,就能根据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加以解决,促使各国的经济往来顺利发展。
关键词:国际投资争端;调解;公平;公正
中图分类号:DF964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1-0062-02
争端,是指双方或多方发生争执的事由。国际投资争端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的自然人、政府、公司、机构发生于投资事项上的不同意见。为了及时解决国际投资争端,国际间就必须制定一种有效、可行、公平的解决机制,以达到化解争端、互利共赢的目的。
国际投资争端的调解是属于一种非司法的解决方法,其定义就是将争端提交为各方当事国信赖和指定的机构或委员会,而由后者就争端的事由、起因、过程和趋势来开展审查、评判与调解,并根据公平和互谅的原则向双方当事国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可由后者自行决定取舍与否。在独立的第三方主持与调停下,当事双方可以分清是非,化解矛盾,本着互谅互让、互利双赢的理念与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使争端得到圆满的解决。
基于国际投资的调解涉及当事双方,由于争端激烈,矛盾剧烈,分歧严重,往往只能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处于调解中心的第三方通常是一种常设或临时性的机构。该机构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查双方的争议,为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并制定出被相关各方认可和接受的解决办法。调解必须在当事各方同意的前提下开展。如有一方不愿继续调解,该调解过程即告终止。调解方应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进行综合、比较和斡旋,亦可开展独立的调查,依照公平与合理的原则,为相关各方提交解决争议的方案。提交的方案对当事双方和解决争议皆不具约束力,当事方可按照本身的意愿,来决定是否接受调解方的建议或方案。调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背景,其做出的建议,须符合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调解的常设机构都备有供争议相关各方任选的调解人员名单并制定有自己的调解规则。调解的临时机构,是指在常设机构外进行的调解,可由当事各方与调解人自行制定其调解规则并处置其相关事务。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国际投资争端涉及面广,关联到投资方与东道国接收方的各种经济利益。因此,争端双方为了维护本方利益,会使争端本身变得更为激烈和更为复杂。为了有效应对此种局面,第三方调解者就应遵循如下的原则来加以解决。1)自愿的原则[1]224。必须根据当事双方的意愿来开展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征得当事双方的同意并以其意愿为基础,不能在强迫的基础上,让当事方接受调解方或对方的建议。2)厘清的原则。必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按照法律规定解决争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与合理。3)合法的原则。必须使调解的协议与内容与相关的法律或法规保持一致,并获得法律的认可与保障。
根据自愿、厘清和合法的三原则,国际投资争端的调解方式往往是通过国际间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来开展与运作的。前者主要有根据1965年《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而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