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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探宪法与财政法的互动关系

2017-09-03 05:44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浅探宪法与财政法的互动关系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 摘要:在西方宪政制度确立的历史过程中财政扮演了极其关键的
摘要:在西方宪政制度确立的历史过程中财政扮演了极其关键的角色,而当今世界各国的宪法中,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财政关系也是具有根本地位的内容之一,这些现象无一不在昭示着宪法与财政法之间密切的关系。本文通过分析宪法理论对于财政法的理念价值的影响和财政法对宪政民主制度确立的核心作用,试图说明宪法与财政法之间存在的互动关系,以及妥善处理这种关系对于中国完成向“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这一深刻转变的根本作用。

关键词:宪政;财政法;公民财产权;财政权;财政立宪

Abstract: The finance has played the extremely essential role in the Western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system establishment's historical process, but now in various countries' constitution, between national and citizen's fiscal relations also have one of basic status contents, these phenomena all in are making clear between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finance act the close relationship.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constitution theory regarding the finance act idea value's influence and the finance act to th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democratic system establishment's key role, attempts to show between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finance act exists the interactive relations, as well as deal with this kind of relations to complete properly regarding China approach “the market economy” and “the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this profound transformation basic function.

key word: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Finance act; Citizen property rights; Financial power; Financial constitutionalism

  一、 财政与宪政——历史解读
  西方宪政制度的形成和确立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宪政的发明或者说发现,是人类理性与实践探索的结晶。宪政制度最先在英国产生,随后传播到美国和法国,直至整个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回顾这段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财政在其中起到的关键作用——财政权问题,正是宪政产生的根本原因。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在英国封建社会时期,频繁而长期的战争使得国家的国库紧张,国王必须要像臣民征税来获得财力支持,往往通过开会来讨论由贵族、地主和商人提供资金的问题。因此,在理查一世时代(1189—1199)“不得人民同意则不课税”的原则已略有雏形。⑵
  英国是宪政制度最初的实践者。人民(一开始以地主和贵族为主,后来以商人和新兴地主为主)对约束政府征税权的宪政制度的需求和国王因税收需要而对宪政制度的供给,一起推动了英国宪政制度的发展。⑴
  约翰王时期(1199-1216)英国与法国之间争端不断,1212年英王约翰又与罗马教皇争权并于次年被俘。为了筹措战争费用并且赎回自己,他屡次不经贵族和自由民的同意而征税,激起了贵族的反抗。在贵族军队的胁迫尤其是筹款赎身的压力下,1215年约翰王不得不签下《大宪章》,这是英王与英国的贵族、诸侯及僧侣缔结的限制国王权力,特别是征收租税权力的法律,由此“不得人民同意不课税”的原则被赋予了正式法律的地位。征税权不属于国王而是人民授予的这一理念也开始深入人心。
  当然,国会最终获得征税权并不是这一个文件就确定了的,而是经过了漫长的斗争和一次次的确认,才将控制税收的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其中战争因素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大宪章》之后,亨利三世、爱德华一世、爱德华三世等数位皇帝都反复重申这一原则,宪政制度逐渐形成。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时期,国王为了加强集权,试图用专制压服议会专享受税收权不成,于是通过罚款和劝捐方式填补国库亏空,遭到激烈反对。由于苏格兰战争,查理一世甚至几次解散议会而任意征税,激怒了新贵族和资产阶级,造成了自己的覆灭。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国会才真正完成了对国王征税权的控制,君主立宪政体开始形成。后经19世纪的两次国会改革,下议院最终掌握了财政权。通过一系列宪法性的文件,如1627年《权利请愿书》、1688年的《权利法案》、1919年《议院法》等,财政立法权限、程序和国家财政体制等基本财政法律制度得以确立,英国的宪政制度最终确立。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英国宪政史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英国的财政法史。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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