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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民事执行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民事执行中适用的构想:建议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出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对象,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民事执行的衔接;明确不动产登记机关协助执行义务的内容,明确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职权与法律责任。
关键词制度创新 立法 不动产登记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042-02
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民事执行中的适用概述
(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概述
不动产(immovable property)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可移动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