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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私益——全面认识现代公法的利益基础(3)

2017-09-26 01:08
导读:公共权力 公共权力 个人权利 个人权利 (公法关系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公法关系体现为两大类:一类是公共权力和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另一类是公共

公共权力
公共权力
个人权利
个人权利
(公法关系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公法关系体现为两大类:一类是公共权力和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另一类是公共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第一类关系中主要体现的是公共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其中既包括国家作为法人自身的利益(国家利益)与其所捍卫的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国家利益之间、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第二类关系主要是体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总体来看,公法中体现了个人利益,也体现在国家利益,还体现了社会利益。它们之间相互冲突,相互制衡,也相互促进,从而形成了一个动态的、发展的利益格局。而“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上述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的利益还是社会的利益”,[22]综上,在法社会学的视野里,公法实际上是多种利益共存的一种制度安排。   三、现代公法的发展趋势——私人利益的更加凸显 共3页: 1 [2] [3]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论我国土地征用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的新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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