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诉讼制度的反思(1)
2017-09-28 01:41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纳税人诉讼制度的反思(1)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摘要】纳税人诉讼制度在我国尚未建立,但纳税人因为政府机关不合理用税行
【摘要】纳税人诉讼制度在我国尚未建立,但纳税人因为政府机关不合理用税行为而提起的公益诉讼,对于监督政府财政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却是十分有效。从诉讼法上赋予纳税人对税款使用的监督权利,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可以有效弥补纳税人权利体系的缺陷。
In our courtry,the system of taxpayer’s litigation has not established.However,it is effective for taxpayer to supervise the reasonal and legal usr of public finance revenue by way of taxpayer’s litigation.Giving txapayet the supervising right of finance revenue in precedural law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taxpayer’s litigation can remedy effecially the defect of taxpay’s right system. 【正文】
纳税人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最小单位之一,在税收法律关系中起着桥梁的作用。纳税人是税款缴纳的义务人,也是国家财政资金的主要提供方,从法律上赋予纳税人相当的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然而,从我国现有的纳税人权利体系看,税收立法的参与权、税款使用的知情权、纳税人监督权等,立法都尚未规定。本文旨在从诉讼法角度,提倡尽快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在税收法律体系中得以落实,同时也可起到弥补纳税人权利缺陷的作用。 一、纳税人诉讼的起源 公益诉讼的概念自古有之,从古罗马时期发展到今,已是源远流长。公益诉讼的理念在世界各地有不同的体现,各国因其经济文化背景的差异,对公益诉讼的理解也各有千秋。发展至今,较为一致的概念认为:公益诉讼,是指有关组织和个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违反法律而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事实上损害或潜在损害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1] 公益诉讼是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的。据罗马法对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解释,公益诉讼是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为的诉讼,而私益诉讼是保护私人利益而为的诉讼。依据我国的现有法规,符合公益诉讼内涵的只有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其诉讼主体都为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属于私益诉讼。公益诉讼的显著特征是原告与案件本身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其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国家或社会的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 从古罗马到至今,公益诉讼有各种各样不同的称呼。罗马法诉讼程式中,称为公益诉讼,保罗在《学说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