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责任保险合同除外条款范围的合理界定(2)
2017-10-06 05:03
导读:公司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在遭遇财务危机后,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任命了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重整。管理人在对公司重整的过程中,发现公司
公司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在遭遇财务危机后,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任命了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重整。管理人在对公司重整的过程中,发现公司前任董事在投资过程中实施了不当行为,因此向其提起诉讼,并要求董事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认为,公司和董事都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条款”,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与此相反,破产管理人认为,其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公司,还包括公司的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因此不能适用“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条款”。 [4]
在银行破产的情况下,上述争议更为普遍。事实上,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存贷危机的爆发,美国的银行纷纷破产,由于破产银行的不断增多,作为破产银行管理人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代表银行向董事和高级职员提起索赔诉讼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保险人认为,FDIC作为破产接管人,在接管破产银行之后就处在与破产银行相同的地位,即保单中的被保险人,在这种情况中,其代表破产银行向董事和高级职员提起的诉讼属于“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条款”调整的范围,因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FDIC则认为,其在诉讼中不仅代表了破产银行的利益,同时还代表着破产银行的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所以其并非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不能适用“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少部分法院认为,在FDIC接管破产银行之后,实际上处于破产银行即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地位,按照“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条款”的规定,FDIC对董事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5]但是,大部分法院都认为,“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条款”存在着歧义,因为该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像FDIC之类的接管人是否应当被看作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而且许多法院认为,FDIC并不仅仅是破产银行的接管人,同时还代表了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所以不应当被看作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因此,尽管保险人在与FDIC的诉讼中继续利用“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条款”提起抗辩,但在大多数案件中,FDIC都占据了主动地位,并获得了法院的支持。[6]考虑到“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条款”适用上的局限性,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许多销售董事责任保险的公司会在“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条款”的基础上制定“监管机构诉讼除外条款”,并将其作为对抗FDIC诉讼的工具。在司法实践中,FDIC等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针对监管机构诉讼除外条款的法律效力产生了很大的争议,下文中,笔者还将对该问题进行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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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机构诉讼除外条款
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的存贷危机爆发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纷纷破产。为了稳定金融秩序,FDIC等监管机构对破产银行实施接管。在接管破产银行之后,FDIC要支出巨额的管理费用。根据1987年的调查显示,FDIC在接管一家破产银行后的管理费用支出可能占到破产银行总资产的35%,按这一比例计算,平均每家破产银行的管理费用可能高达1。8亿美元。由此可见,FDIC在接管破产银行后所要支付的管理费用是非常巨大的,为了减少联邦存款保险基金的财政负担,联邦政府开始考虑起诉那些对银行破产负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从而获得保险赔偿金。为银行提供董事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也发现,一旦破产银行被监管机构接管,监管机构通常会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请求。事实上,自从存贷危机爆发以来,FDIC等监管机构向保险人提起索赔诉讼的数额和频率都不断增大。[7]为了减少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机率,保险人在董事责任保险合同中添加了“监管机构诉讼除外条款”,按照该除外条款的规定,FDIC、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以及其他的联邦和州的监管机构对董事和高级职员提起的诉讼都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8]
监管机构认为,保险合同中的除外条款阻碍了它们依照《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执行法案》(以下简称FIRREA法案)为解决存贷危机所能行使的权力,因此向法院主张该除外条款无效。由此引发了FDIC等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大规模诉讼。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监管机构诉讼除外条款”是否存在歧义?
按照“监管机构诉讼除外条款”的规定,所有可归因于或建立在监管机构诉讼基础之上的诉讼都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有学者认为,上述除外条款明确排除的诉讼仅仅是二级诉讼。所谓二级诉讼是指在监管机构提起诉讼之后,其他相关主体以监管机构的诉讼为基础而向董事和高级职员提起的诉讼。对于监管机构提起的直接诉讼是否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监管机构诉讼除外条款并没有规定,也就是说,该除外条款存在歧义。按照不利解释原则,如果除外条款存在歧义,应当做出对保险人不利的解释。换句话说,“监管机构诉讼除外条款”的适用范围只包括其他相关主体提起的二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