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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存制度

2017-10-08 01:37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浅谈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存制度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关键词]公共秩序保存 公共秩序 法律现状 存在题目 健全与完善[摘 要]公共秩序
[关键词]公共秩序保存 公共秩序 法律现状 存在题目 健全与完善[摘 要]公共秩序保存(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在英美法中称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法语中称公共秩序(order public),而在德语中称保存条款(vorbehaltsklause)。[1]据目前学界通说,将其定义为是指一国法院依其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因其适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使用的一种保存制度。作为限制和排除外国法适用的一项国际私法中的重要制度,公共秩序保存制度在对外国法的适用题目上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存制度的立法现状并由此对我国相关法律的改善提出建议。
  一、公共秩序保存的概念与实质
  
  关于公共秩序保存的概念,学界意见基本上一致。有所差异的也不过是一些语言学上研究的细节题目而已。基本上以韩德培先生的定义为通说,以为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存是指一国法院依其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因其适用会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使用的一种保存制度。[2]固然对于其的定义没有争论,但是关于什么是公共秩序、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援用公共秩序,却没有一种说法让大家都心悦诚服的接受。因此在国际私法理论中就产生一种较为奇异的状况,一方面公共秩序保存早已是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众人所公认,但另一方面其一直以来又是国际私法领域里为诸多学者争论最多、内涵最不确定的题目之一。[3]
  要正确理解公共秩序保存的含义、正确的应用公共秩序保存制度。首要的题目就是,我们必须要明确究竟什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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