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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宪法学:方法与机遇律毕业论文

2017-10-15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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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日宪法学:关于

  (一)宪法学者:“绿原上啃枯草的动物”

  在这里,我首先还是想起老黑格尔的那句话:“家都是在绿原上啃枯草的动物。”这句话可以说是近代以来思想界的一个谶语。我们看到,自近代开始,哲学在不断地衰落,尤其是单纯的哲学。这也可以看出,人类社会近代以来的有一个趋势,就是:不带技术性的思想,特别是一种形而上的思想,其作用会慢慢淡出舞台。所以现在我们看到,在外国大学里,哲学系的学费特别便宜。什么专业最贵呢?法学和医学,学还未必最贵,还比较一般。例如,美国大学法学院理的学费会超过其他人文社科的三倍,在其他发达国家也基本是这样一个情况。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带技术性的思考不断地贬值,这也许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特性,但也没有办法,当然这也有一定的必然性。由于在近代以前的社会,基本上是一个价值一元化的世界,我们的终极价值是靠上帝、靠***教、靠终极规范来维持的;这个体系到了近代被打破了,那些纯粹的、脱离实际的、脱离形而下的思辩,固然在历史上曾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是它在近代以后,随着柏林所讲的价值多元化、活动化的的到来,它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它的功能基本上已经发挥完了。当然这里也有一个自由经济的选择,由于自由经济需要技术理性,所以这类理性可以得到很大的发展;法学,实在就是属于这样的一门学问,它具有强烈的实践性,所以它的学费会不断高起来。所以黑格尔这句话就成为谶语,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回看我们的宪法学,我发现,的宪法学家或者说是宪法学者,恰恰才象是在绿原上啃枯草的动物,他们所拥有的资源是最少的,但他们所思考的题目、所承担的思考的责任恰正是最大的。在刚才开会之前,我还听到朝阳(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叶朝阳法官-整理者注)的关于“农嫁女”案件的先容,我就有这种感受。我们目前中国宪法学所拥有的解决题目的能力还是非常有限的,但所面对的题目则是连国际上最前沿的宪法学都未必能解决的题目。这里有极大的反差结构。在中国,应该说,我们宪法学没什么很大的发展,正如许崇德教授前不久来浙大作讲座时也承认:目前宪法学的状况基本上是规模不大、人数未几、层次不高。宪法学的生存空间也在变小,很多领域不断被挤占,其他学科进进宪法学攻城略地。比如说,法,它大规模地进进宪法学,当然法理学本身也需要在某个部分法寻找落脚点,这在西方法学界十分常见,例如克里勒、Alexy、Dworkin;法理学也确实需要把触手伸到部分法中往,而离它最近的就是宪法,而侵略邻国的领土本钱本来就相对低一些。(笑声)但这对宪法学,就形成了严重的挑战。 中国大学排名

  不仅法理学,甚至非法学专业,如经济学等都侵进宪法学,通常说“经济学帝国主义”就是其强势学科的体现,而且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对它的需求非常大,这样它的研究队伍就不断扩大,吸收了很多优秀的人才,这些学者本来可以搞其他不同的学科,但由于看到经济学太有气力,就被吸收进进,比如,我们现在浙大的汪丁丁教授,他原来是搞数学出身的,也被吸收到经济学当中往,还有很多其他人。

  在法学领域也是这样,它是互相吸收的,一些优秀的人才会被吸收到热门的部分法当中,如经济法、民法学;法理学也不错。法理学在中国比较希奇:本来在法治社会,供养法理学的养分未几,所以法理学的教授未几,只有那些非常顶尖的思考者才能留在法理学界。比如我国地区,有一个非常好的法理学家颜厥安教授,原来是在台大是搞法理学的,现在也转进部分法研究。这里也可以看到黑格尔那句的谶语的含义。但是,在中国很希奇,法理学的队伍很庞大,而且积聚了很多人才,其中有很多优秀的学者,比如我们浙大的孙笑侠教授,这次他从哈佛回来,我们就可以问他,在美国的法理学界不会这么热闹吧。(笑声)另外,其他部分法的学者也有转进宪法学出击一下的,例如中政大的方流芳教授,这跟现在不同学科之间的互相勾通也有关。跨学科研究、交叉学科研究在当今世界正在形成一股潮流,这个潮流很希奇,很难说它将来会往何处往。我们浙大有个“跨学科研究中心”(ICSS),是汪丁丁教授在主持的,现在办的很红火,该中心就是力图开拓经济学、哲学、法学、社会学、学等各学科的交叉研究,我也参加过几次活动。这确实是世界学术界的一个动向,但这个动向会如何发展,就不得而知了。韦伯在《以学术为业》里曾指出,自近代以来,学术是靠分化来确立学者自己的个性,并且只有通过这样才能确定学者的功能,才能在思想上作出贡献的,这是近代以来学术发展的宿命,所以跨学科研究是受到排斥的;它不像古代那种包罗万象式的,而在启蒙时期的法国还有伏尔泰式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还有德国当时的莱布尼兹就既是著名哲学家,又是微积分的发明者。但近代以后就不行了,慢慢出现了学科分化。法学领域也是这样,甚至法学作为一级学科,其内部分化也很厉害。看其下的部分法,大致可以说搞宪法的不懂民法,搞民法的不懂宪法。在日本,这种分化程度就更严重了,这对我们有一定的提示意义。在日本,宪法的研究领域是很小的,在整个世界可能是最小的,我们说日本人的侵略性很大,但在学术上,他没有一点侵略性,很多著名的学者,研究范围都非常小,比如芦部信喜教授,他是日本***或者说至少是第三代宪法学的泰斗,他一生中主要研究宪法诉讼,当然还研究过代议制度;还有杉原泰雄教授研究的是主权理论,他们都有非常小的领域,直到晚年时,才写一些范围比较大的教科书,即标准教科书。在中国比较乱,谁都可以出教科书,很多学者是靠写教科书出名的。那么再说那跨学科研究,它在世界的命运姑且不论,在中国的背景下,它的命运是否非常乐观,还值得考虑。从日本宪法学者研究领域的小规模中可以看出,估计这里面有很深的谋略。由于在一个文化发展的后进国家,学科的跨越式发展需要小规模发展,这就象当年红军长征,跨越式前进需要轻装上阵,不能锅锅盆盆都带上,要扔掉很多东西。当然,时代也确实需要跨学科研究的模式,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的,尤其不应该大家都一哄而上地往做,由于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胜任的,只有极个别的思想家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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