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人事制度改革中格式《聘用合同书》文本(4)
2017-10-25 06:21
导读:【剖析】应当增加“但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对双方方才公平。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
【剖析】应当增加“但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对双方方才公平。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分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机密工作,或者离开***、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剖析】一般事业单位,如学校不存在这类题目。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解除本合同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实书。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 。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剖析】1、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两方面题目,而文本中仅规定了甲方,即事业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有失公平。2、经济补偿金按什么标准支付,文本中未载明。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贸易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正当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十三、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单位上级主管部分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剖析】这条文存在着于法无据的瑕疵:1、调解:没有法律依据,大多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机关都没有相应的规则与调解机构,这条文形同虚设;2、似乎是只要有此聘用合同就可以提起人事争议仲裁,这里首先就有一个题目,对于事业单位从社会招聘职员是否签订与聘用合同,假如不,那么社会招聘职员签订那类合同。如学校从社会上招聘的教师,其工作与在编教师从事同样的工作,那么在编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而社会招聘教师签订《
劳动合同》,恐怕谁也说不清这其中的道理。3、应当说,提起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诉者,说白了只能是在编的国家事业单位工作职员,即它是工作职员身份所确定的,而不是因合同差别而确定的。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这一特定的事件上,不论在编工作职员签订《聘用合同》还是社会招聘的工作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就其本合同实质的本身根本没有区别。造成目前现实中差别的原因,即使目前的人事制度改革后,两类职员确实存在着差别:1、身份不同;2、享受待遇有差别;3、调整处理合同争议的机构与适用的法律不同。这些差别是改革本应解决与理顺的题目,但在目前现实中却无法做到。 十四、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剖析】这条文规定了“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而一旦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只能适用法律与行政法规,而规章与政策是不能适用的,此时如何保护申诉者的正当权益。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政府人事部分签证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进乙方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