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中警、检关系模式之探讨律毕业论文
2017-11-03 01:02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刑事程序中警、检关系模式之探讨律毕业论文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大量范文样本:在刑事诉讼中,***机关和检察机关作为追诉犯罪的主体,二者的工作存在着自然
在刑事诉讼中,***机关和检察机关作为追诉犯罪的主体,二者的工作存在着自然的紧密联系。如何正确处理***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关系,对于国家诉追权的正确行使,从而使刑事程序更加公道、有效地运作,保证刑事诉讼任务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就此试作探讨,以期引起
法学界对这一的关注和进一步。
一、警、检关系模式之考察
考察世界主要国家的立法和实践,在处理刑事程序中的警、检关系方面,主要有以下模式:
1.警、检分立模式。如在英国,***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检察机关负责起诉。检察机关接到***机关移送的案件后要进行审查,假如以为证实案件事实的证据不充分,检察机关可以要求***补充侦查。假如***不同意补充侦查,检察机关用以对***制裁的唯一手段就是对案件中止诉讼